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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批准航空公司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9:4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 陈煜儒 记者从民航总局了解到,因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运行,日前,民航总局批准内地航空公司自2005年10月15日(出票日期)起,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如下:

  中国内地与亚洲(中东除外)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12美元调至25美元;中国内地与欧洲、美洲和大洋洲及中东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
由20美元调至4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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