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监管乙醇汽油市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11:13 东亚经贸新闻 | |||||||||
本报讯 (东亚记者 齐永男)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从即日起,工商部门将负责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组织工作,全面监管车用乙醇汽油市场。如果购买、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遇到欺诈行为,可拨打各地工商部门12315举报电话投诉和举报。 据悉,工商部门将对成品油经销单位经营资格进行全年检查,对无经营执照和成品油许可证的予以取缔。今后在营业执照上取消“汽油”经营项目,经营范围一律核准为“乙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任何成品油经销单位必须建立车用乙醇汽油经销企业进销货台账、发票检验制度;严禁经销商卖劣质汽油,超范围经营普通汽油,购销油品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经营过程中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