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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业调整应对新法规 各大企业将公布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1:06 信息时报

  11月1日前,各大企业公布方案,内容涉及计酬、奖金比例以及店铺经营等

  时报讯 (记者 裴静怡) 随着12月1日和11月1日分别实施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日期的临近,一些外资的老牌直销企业目前正在积极寻求变通之策。记者从一些直销企业内部了解到,直销企业都在忙着研究已出台的法规,并尝试着根据法规做进一步的销售策略的调整,其中涉及计酬、奖金比例以及店铺经营的调整。

  直销员变身合作伙伴

  即将实施的法规明确规定,直销人员仅能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对此,不少企业在调整政策时,用改变直销人员主要职能的方式,使其在利益分配上获得更大的空间。

  据玫琳凯称,经销商指的是获得国家工商营业执照,并与玫琳凯公司签定协议的独立法人。经销商通过销售玫琳凯公司的产品,为公司拓展市场获得收益。

  安利公布的最新调整和安排则显示,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安利经销商将严格按照其作为独立商户的个体销售业绩计酬,即:经销商在其固定经营场所销售安利产品,可按其直接向最终消费者(包括优惠顾客及普通顾客)销售安利产品的收入,获得公司发放的销售佣金,其销售佣金比率将由6%~24%调高至9%~27%。

  销售晋级难度降低

  在报酬方面,新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在此范围内,部分直销企业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基层直销员销售佣金比例,同时降低晋级达标的难度。

  据了解,从11月1日起,安利产品的标价将全面下调20%,实现与优惠顾客价的并轨。

  安利表示,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销售代表积极销售产品、服务顾客,获得更丰厚的回报,公司决定将销售佣金比率全面调高至9%~30%(包括原有的销售补贴与浮动佣金)。

  店铺结合直销运营

  新法规用“服务网点”取代“店铺”,也没有对服务网点的数量进行限制,但有鉴于“店铺”在销售、服务、市场覆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少企业都表示在调整中不会放弃店铺的营运模式。

  与上几次的直销开店潮不同的是,这一次很多企业实际上是出于自身经营需要而提速开店,抢占市场先机,利用政策过渡期的时机尽可能多地占领市场成为直销企业们考虑的重点。

  在开店计划中,南方李锦记目前采取两条线并进的策略:一边是公司在全国开出25家自营店;另一边则由达到业绩的经销商开设专卖店,只要连续三个月的团队总业绩达到1.6万元即可申请开立专卖店,成为店主,而公司会另外支付其7%的业绩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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