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利红 发自北京
要大坝,还是要自然遗产?两年多来,怒江的命运在赞成开发者与环保主义者的激烈较量中仍悬而未决。
22日,在“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高层论坛”上,数十位水电开发以及环境保护方
面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云南怒江州政府官员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两位农民代表,就水电开发过程中生态平衡与环保问题展开了辩论,从早晨9点持续到下午4点,仍未达成共识。
“生态河流”保卫战
2003年8月14日,由云南省怒江州政府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通过了国家发改委主持评审。赞成者认为,该工程上马不仅能缓解当前中国的能源困局,且可极大改变怒江地区的落后面貌。
但是环保总局就怒江水电开发问题主持召开了两次论证会,最终认为,怒江开发将可能使中国再失一条“生态河流”(即在河流上不存在高坝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河流,目前国内只有雅鲁藏布江和怒江两条)。
2004 年11 月13 日,由发改委能源总局牵头组织的“怒江流域规评专家审查会”再次举行。两方仍然坚持以往观点。
8月15日,一封《民间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掀起轩然大波,间接促成“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高层论坛”的召开。
“听证程序必不可少”
“我哪派也不是,我只谈我个人的观点。”曾参加过怒江首次环评报告专家评审会的李楯表示,如果一个工程在上马之前,能做好论证调研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问题都能拿出良好的解决方案,则该工程就是可行的。但关键问题是,这一工程在上马之前是否经过了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是否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是否保证了当地农民的利益。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朱军也表示,决定是否在怒江进行水电开发,河流两岸的农民最有发言权。但怒江争执由来已久,却从未听到任何一点老百姓的声音。
赞同者针锋相对
赞成怒江水电开发的官员专家认为,怒江水电开发对缓解当前中国能源困局有重要意义,况且,不一定要把开发和保护对立起来看待,人与自然可以实现双赢。
“自己享受着现代文明、过着舒适的现代化生活,却要求少数民族继续保留其贫困落后的‘原生态’,作为博物馆的展品供其研究、欣赏。”著名学者方舟子言辞颇为犀利。据他介绍,怒江当地环保官员曾向他强调,怒江水电开发反而有助于保护怒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例如通过搬迁移民、开发替代产业减轻人口压力,减少对陡坡耕地的需求;通过以电代柴减少对森林的破坏,每年至少保护50万立方米的林业资源;并且将有用于环保的足够资金。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党委书记解毅一针见血地指出,贫困是破坏生态的根源。如果不进行水电开发,怒江还要延续人与自然相互掠夺的恶性循环,不但怒江的脱贫致富没有希望,而且怒江峡谷的生态环境也根本保不住。
“怒江开发争论了三年,我们期待了三年。”解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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