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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不堪卖场收费之乱 新法出台难解黄连之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1:37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 黄伟       

  深圳供货商对销售终端零售商的不满正在积聚,占压货款和合同外乱收费问题已成为双方继续合作的障碍。在这一场暗地里的长期交锋中,供货商已处于明显的劣势。仔细解析背后双方矛盾冲突不断的根源,关于公平的忧思终于浮出水面。据悉,《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有可能于本月底出台,但对深圳这个独特的商业城市而言,一纸法令恐难解决所
有问题。

  卖场占压货款 拖垮供货商

  合同上的结算时间明明是45天,可卖场偏偏要拖一个月两个月,很多供货商就是因为卖场长期占压货款,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倒闭关门。

  “你们千万不能透露我的身份,毕竟我还要在这行做下去。”斜靠在座椅上的吴忠华(化名)点起一根烟,开门见山地对记者说。吴忠华1995年涉足深圳供货行业,而今已在其中闯荡10年。

  吴忠华所拥有的公司主要做一些全国各地的风味食品在深圳市场的代理,年经营额在七八百万元左右,“像我这样的公司在深圳算是中型的供应商”。他拿出2004年的报表,报表显示,去年全年公司的账面毛利在22%左右,但与各零售商签订的合同占去了其中的一半,进场费和促销费一共也约占五成。“我们现在就靠厂方所提供的那部分进场费、促销费活命,也就是22个点里边的8个点左右,这真是微利啊。”吴忠华说。

  更让吴忠华等供货商揪心的是,最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卖场开始大量占压他们的货款,合同上的结算时间明明是45天,可卖场偏偏要拖一个月两个月,老吴遇到的最长拖欠时间是半年。很多供货商就是因为卖场长期占压货款,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倒闭关门。

  “入行10年来,我算是见惯了这些零售商加给我们各项不平等条约,但我们最害怕的还是卖场突然倒闭。”记者在吴忠华制作的一张供货商场倒闭情况一览表上看到,自1995年4月至2004年9月,老吴先后经历了99家商场的倒闭,这些都与他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其中5家是人去楼空,近10家法院介入。“即使结清或者用货物抵押,我们进场时交的那么多钱也打了水漂。”

  卖场巧立名目 向供货商乱收费

  连锁超市不择手段对供货商进行乱收费,有的是在合同中,有的是在合同外,诸如端架费、摊头费、节庆费、管理费、店面维修费,甚至还有合同续签费。

  “仅仅在今年上半年,我们协会就收到530多宗投诉,协助供货商追回货款3000多万元。”深圳市供货商协会秘书长马峰对记者说。2005年春节,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先生亦曾亲临深圳调研,并于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零售市场管理亟待规范》的专项提案。

  任玉岭先生在一封致国务院相关领导人的信中说,在管理缺位又无法律约束的情况下,一些人开始利用超市这个平台,依仗很多霸王行规和暗箱操作,进行诈骗并屡屡得手。仅在2002年至2003年间,深圳倒闭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就有14家,其中一半是涉嫌诈骗。任玉岭先生认为连锁超市不择手段对供货商进行乱收费,有的是在合同中,有的是在合同外,诸如端架费、摊头费、节庆费、管理费、店面维修费,甚至有合同续签费。记者在深圳市供货商协会便看到不少供货商的投诉材料,深圳零售商新一佳、华润万佳等均在被投诉之列。

  记者从一份材料看到,新一佳超市曾给供货商发去传真:“值此十周年庆典来临之际,新一佳准备了大型的促销宣传活动,在此请供应商朋友为本次活动提供赞助费8000元……”记者曾就此事联系采访深圳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相姓负责人称他们并不知晓此事,但随后表示将查明事实,然后才能将具体情况告之记者。

  2005年6月,深圳两家超市先后向其供货商发出了这样的函件:“友好供货商:首先感谢贵公司一直的支持与合作,现我公司一门店为增强商业气氛……决定6月进行全面调整和装修,恳请贵公司支持装修费1000元(从贵公司货款中扣除)。”据马峰介绍,最离谱的还是有家食品公司给某商场供了价值30万元的大米,结账时居然要倒贴8000元。

  “违法拖欠与占压供货商货款项,合同外巧立名目乱收费,不规范市场促销,这些市场行为是在不规范的市场经济中滋生的新商业腐败。”马峰认为,零售市场体系如果在显失公平与公正的环境中运行和发展,即便是看似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畸形的,败坏的是商业风气,腐蚀的是市场集体。

  吴忠华也认为,如果按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也许会等到发生“深圳普马事件”那一天。在今年年初,最早在大陆地区实行会员制的大名鼎鼎的普尔斯马特(下称普马)连锁超市,因为拖欠供应商货款20多亿元,上百家供应商在其旗舰店讨要货款,并由此揭开了普马卷走供应商货款的全国连锁大案。

  供货商“一盘散沙” 不堪一击

  最开始是300多家供货商扬言起诉万佳,但是最后仅仅是3家供货商走进法院,虽然赢取了官司,但3家供货商却被清出卖场,失去了市场。

  许多深圳供货商都不愿回想1998年的那一场与万佳的官司,因为在那次交锋中他们再次证明了自己的软弱和孤立。最先引进国外管理方式开设仓储式大卖场的万佳百货,因为强制向供货商收取商场装修费,双方发生冲突。马峰回忆到,最开始是300多家供货商扬言起诉万佳,但是最后仅仅是3家供货商走进法院,虽然赢取了官司,但3家供货商却被清出卖场,失去了市场。

  一名不愿具名的供货商坦言,他们有时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尽管大家被零售商盘剥心怀不满,但为了眼前利益仍然选择放弃正义,结果是十几年的时间,深圳零售商的各种费用从十几种上升到几十种,进场费年年攀升,扣点率大幅提高。

  上述人士坦言,现在超市竞争白热化,零供关系已越演越烈,但是很多供货商仍然不敢加入供货商协会。记者从深圳市供货商协会了解到,有的供货商被占压了大量货款,又想找协会协调解决问题,又怕商家知道自己投诉,他们甚至不敢拿出真实合同,在打电话投诉时,也不敢暴露自己的姓名和企业名。“其实这种鸵鸟心态在市场中可能付出的成本比他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追求平等交易权益的诉求所付出的代价高几倍甚至几十倍。”协会一名人士认为,供货商不团结,为了自己利益不顾行业整体利益,最后吃亏的还是每一个供货商企业。

  现状如此,深圳市供货商协会秘书长马峰对行业协会所处的尴尬地位也表达了忧虑。“我们一方面要设法挣钱维持协会开支,一方面要为所代表的企业倾心服务,而在服务性企业蓬勃发展的现实中,协会在非赢利与没有大资本投入的情况下,根本不具有服务企业那样的竞争力。”协会尽管看到了问题的症结,但自身权威尚未建立。虽然行业协会的作用在维护会员权益上比单个企业有影响力,但却没有真实的第三方法律地位。

  摆在深圳供货商眼前的,确实还有很多迈不过的坎,要取得与零售商的平等地位似乎为时尚早。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深圳目前拥有供货商企业500多家,但是加入协会的只不过200来家。“深圳供货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向外地比如太原那样成立起强大联合组织,如果哪家零售商有不平等条约,几十家全部退场。”吴忠华说,当时他也是在观望中加入协会,但现在他已经感受到了实际的甜头。

  零售市场恶性竞争 向供货商“伸手”获利

  就拿深圳一家拥有十几家卖场的本土大零售商而言,如果只是卖商品,也仅仅是只有三四家赢利,其他的都是靠收取供货商费用获利。

  任玉岭曾说,很多人开超市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专门骗取供货商的货款。经常用的手段就是以下“三步曲”:第一步多以法人资本注册超市,贷款扩资,开设连锁;第二步是进行资产重组,将法人资本向自然人转移,并通过“移花接木”,大量抽逃资金,解脱原法人对超市的责任;第三步是对超市更名,调换企业法人,以“金蝉脱壳”计谋,逃脱所欠供应商货款及银行贷款的责任。更名后的超市和充当“替死鬼”的企业法人,在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实行倒闭和破产。

  上述那名不愿具名的供货商透露,就拿深圳一家拥有十几家卖场的本土大零售商而言,如果只是卖商品,也仅仅是只有三四家盈利,其它的都是靠收取供货商费用获利。倒闭仅仅是一种骗术,说明了施骗者“金蝉脱壳”已经完成,骗取钱财的目的已经达到。

  9月5日,深圳市贸工局、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深圳市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表明了当地政府对零售问题的高度重视。方案表示将加强对零售企业与供应商进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告长期占压供应商货款涉及户数众多、数额巨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名单,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同时深圳市工商局则对工商登记事项建立预警机制,对零售商抽逃注册资本进行查处。按照时间表,今年8月至明年4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尽管文件已经下发,但似乎有点雷声大,雨点小,再加上深圳的复杂情况,相关政策并没有落到实处。”一名知情人士如是说。

  “在行业协会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行业自律还没实现,而相关流通领域还是比较无序的情况下,政府的调控手段必须加强。”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深圳仲裁委员会委员叶兰昌律师认为提高零售行业进入门槛,限制不规范、不正当的网点扩张行为是当务之急。扩张的泛滥,造成了零售网点资源的紧张,更造成了

零售业的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又造成本来就非常之低的零售毛利率的进一步下降,通道费之争的愈演愈烈与此有必然关系。拿白石洲附近地区来说,接近20万人口的规模根本没有必要开设3家大型超市。

  任玉岭认为,规范连锁超市与供货商的合同条款也是需尽快解决的问题,需要改变超市单方起草合同的不合理现状,并建议由

商务部编制和出台相对公平的合同文本,规范和保证双方应得利益,对各种费用要做定量限制,对不应该收取的费用应该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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