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请示,国家“十一五”规划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以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同等地位
按照福建省的愿景,建成海峡两岸交通运输直接通道后,跨越台湾海峡的海上交通时间在4小时以内,空中和陆路交通时间均在半小时以内
本报记者 邵芳卿 发自福州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首次将“海峡西岸”写入,这极大地振奋了福建省。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已向国家发改委建议,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下称“海西区”)纳入国家“十一五”总体规划大盘。以此为核心,福建同时提出诸多重要规划。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福建省希望加快推进台湾海峡隧道的前期工作,以早日实现陆路交通半小时以内到达台湾。
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蔡德奇指出,中央这样的纲领性文件能对“海峡两岸和台商投资比较集中地区经济的发展”明确表示“支持”,这对福建省及其周边地区都是值得振奋的。
福建省社科院亚太经济研究所所长马元柱认为,这对福建继续宣传“海峡西岸”经济区并在本地区动员组织相关建设很有利。
海西区热望扶持
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在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关于提请研究纳入国家“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相关内容的请示》(下称《请示》)中,建议国家规划纲要如此表述:进一步发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并支持上述地区率先发展。
相应地,福建恳请把海峡西岸闽江口城市群和闽南金三角城市群列入国家培育发展城市群(带)的重点之一。
《请示》还提请衔接目前福建省“十一五”经济增长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于2008年或2007年比全国提前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到2010年实现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人民币10000亿元,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收入水平。
此外,福建提请列入享受中央一般转移支付省份,以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近年来,福建省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方财力(除厦门市)仅居全国第15位。
据悉,目前财政部、交通部已正式将福建列为享受中央一般转移支付省份,而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去年“十一五”规划华东座谈会上指出,福建可列为享受中央一般转移支付省份。
《请示》还建议将水量超过黄河、属洪灾易发江河的闽江、九龙江列为国家大江大河综合整治的重点之一。
对台功能凸显
围绕对台关系,福建省也提出了多项请示。
在政策上,福建省提请国家能够继续按照“对台经贸实施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原则,对台资企业在项目审批、产业布局上予以倾斜,鼓励类项目均由福建省核准。
在主体功能区上,福建提请列入国家“十一五”主体功能区中的重点开发区域之一,而将厦门市本岛列入国家优先开发区域之一。此项提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凸显对台工作的基地作用。
在重大工程和项目方面,提请将“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列入全国交通网络体系建设重点之一,并作为国家综合交通投资体制改革的试点区。就此,福建省建议国家规划纲要如此表述:加快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北京-南昌-福州-台北、昆明-赣州-厦门-台北两条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及台湾海峡隧道的前期工作。
按照福建省的愿景,建成海峡两岸交通运输直接通道后,跨越台湾海峡的海上交通时间在4小时以内,空中和陆路交通时间均在半小时以内。
福建省同时提请将福建大型深水良港列入国家港口开发布局重点之一,将福建沿海港口规划建设成为我国中西部省份新的出海大通道,构建内陆省份对台、对外运输的便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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