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越野之王”一次“过水”就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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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2:2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由于一次涉水,价值120多万的顶级旗舰“路虎揽胜”因发动机进水而无法行驶。“路虎揽胜”车主李凌博日前向《民营经济报》记者投诉,其座驾“路虎揽胜”因一次涉水导致发动机损坏,他要求厂家免费更换发动机,但路虎方面指出事故主因是车主驾驶不当造成的,只同意维修发动机,同时要求其支付8万元的更换发动机的费用。事件已发生两月有余,但双方各执一词,仍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涉水“淹了”发动机 事件回放到两个月前的8月5日凌晨,广州下着大雨,李凌博驾驶购买了8个月的“路虎揽胜”途径东风路转广州大道处,见桥下积水,试着开入几米。由于首次过水,还是有点怕怕,就驻车观察,不多时见一辆“北京212”吉普通过无碍,遂想加油驶过!不料,出水未捷身先死———“越野之王”竟然在水中熄火,发动机熄火后无法再启动。“当时看到其他车辆可以通过,我才试探通过!谁知道初次涉水就死火,看到旁边的庆龄也呼啸而过,真有种气炸的感觉。如果我被告知“路虎”或者“路虎揽胜”的越野性能不见得最好,我也可能不会买揽胜。”李凌博显得气愤不已。事后,他多方查阅车辆发动机情况,发现这款发动机并非路虎发动机,而是由宝马生产的,而且已经停产,“这05款揽胜的高精敏感的电子系统让车辆‘矜贵’得不可触碰,根本谈不上是越野车。” 双方交涉意见有分歧 事故的第二天,李凌博把相关图片和文字说明亲自交给中汽南方广州公司,催促尽快处理。8月9日,接到广州经销商的授权书,同意拖车到深圳中汽南方(路虎华南经销商)总部初检。8月17日中午,深圳中汽南方厂事件处理人员经外部排查,确认该车发动机进气管曾进水,发动机不能完成一个冲程的手动转动,判断有连杆变形,即发动机损坏。9月1日下午,深圳中汽南方销售副总经理黄斌传真来书面文件,认为车辆发动机事故是消费者涉水过深或驾驶不当造成,不同意其提出的赔偿请求。黄斌称,考虑到用户的需求,中汽南方已经向英国订购发动机,发动机成本加上运费、关税以及人工手续费近25万元,中汽南方剔除必要的成本,经销商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是双方承担部分费用,但李凌博仍需要负担8万元的更换费用,其余由中汽南方承担。李凌博对此答复极为不满,他认为只行驶了1.7万公里的8个月的新车理应享受免费维修更换的全保服务。而且他对厂商在处理车辆问题时反应如此迟钝也很有意见。作为经销商的维修方,黄斌表示,接到李先生的投诉,他们立刻向路虎中国公司反馈了信息,随后就有关广州开车涉水一事作出表态。关于车主提出免费更换发动机的要求,他们也提交给路虎中国方面,厂家认为车辆问题是驾驶不当引起的,因此不能同意免费更换的要求。 各执一词不肯让步 之后李与中汽南方以及路虎中国多次协商,但双方坚持都不肯退让。李称不能接受厂家提出的优惠维修发动机的处理意见,要求免费更换一台全新发动机,坚决不同意有关发动机的任何修理。李强调,在车辆使用说明书的第156页中写明“涉水限制高度为0.5米,不要超过此限制涉水。”亦即表明在0.5米内是安全的,该车在0.4米的高度驶过,属于在产品规定正常条件范围内使用,出现问题应由厂方负责。李还对“路虎揽胜”的广告宣传提出质疑,李称,“路虎”在广告宣传中称其是真正的“越野之王”,正是由于其过分渲染了该车的越野性能,增大了消费者对该车的性能期望,因而增大了消费者的使用风险。记者多次拨打路虎中国公关部的电话,均被告知相关负责人不在或正在会议中,没有直接回复有关拒绝给李凌博路虎车辆维修的理由,以及最后的处理结果。(记者赖瑛)(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