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向期房销售“开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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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王鑫)期房销售到底该不该?商品房预售是否应该取消?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的建议引起了对该问题的热烈讨论。据悉,由中消协发起的“商品房销售模式暨房屋贷款问题研讨会”将在本月19日在北京召开,四川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届时将赴北京陈述意见。为此,省消委今日将召开会议,针对该问题先进行讨论。刘亚兵明确表态:商品房预售制度应逐步取消,期房销售应当改为现房销售。
有关期房销售的争论来源于今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房地产金融报告中的一项建议:“取消现行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虽然在24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但是消费者中关于是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议论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相关行业的规范发展,中消协在北京召开相关问题的研讨会,邀请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行业组织、消费者和经营者代表展开讨论。为了收集相关意见,省消委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和消费者代表对该问题进行研讨。即将赴北京参加研讨会的刘亚兵认为,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5个不合理之处:预售制度将开发商投资行为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降低了开发商入市门槛,推动着房地产业的恶性膨胀;背离了国家法规关于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程序的基本规定;助长了开发商种种违法、违规、欺诈行为的发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省消费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刘亚兵称,他将把研讨会的内容和消费者的意见送到中消协发起的“商品房销售模式暨房屋贷款问题研讨会”上。 本报将在今日9:00~12:00开通热线86613333-1,读者可打进热线发表自己的意见,对“期房销售到底该不该取消”发表意见,届时本报将会收集到的意见送到研讨会场。同时,本报受省消委的委托,征集1~2名消费者代表参加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