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卷烟包装须标明一氧化碳含量 焦油不得超15毫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7: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胡笑红 实习生 余洋)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境内销售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已于近日正式发布,从明年4月1日起,国产内销卷烟将必须标注一氧化碳含量,否则将不得上市销售。

  目前,除了个别品牌卷烟已经开始对包装进行整改外,我国绝大多数卷烟企业的产品都没有进行一氧化碳的标注。

  《规定》还要求,卷烟包装体上标注的焦油量不得超过15毫克;卷烟包装体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以及包装体上的其他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但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在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疗效”、“安全”、“环保”、“低危害”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用语;不得使用“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用语;不得使用“中低焦油”、“低焦油”、“焦油含量低”等用语;严禁使用“极品”、“最佳”、“金牌”等极端用语。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42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