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团旗下一老总虚开税票贪五千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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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9: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格力集团旗下一“老总”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珠海讯 昨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向媒介宣布,格力集团下属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国平被判无期徒刑。 珠海中院称,高国平贪污公款5492万元罪名成立。
1999年9月到2001年5月间,高国平与北京盛×商贸中心负责人(高国平的侄子)联系,为凌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着,高国平命凌达公司将公款2839万元转到北京盛×商贸中心的账上。随后,高国平又让广州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某货运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凌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命财务人员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存公款1128万元、以支付运费的名义转存公款100万元、假借退货款等名义转存公款1425万元到北京盛×商贸中心账上。至2002年4月,凌达公司共计将公款5492万元转存到了北京盛×商贸中心的账上。 这笔钱分成两股流向:2001年7月,高国平找到美籍华人陈×炎,通过地下钱庄将存在北京的公款非法转往境外,并以美国利达国际投资公司名义在芜湖成立了一间“外资企业”芜湖凌通公司。不到一年,高国平将芜湖凌通注销。再以美国利达国际投资公司名义在珠海临港工业区投资成立了珠海美凌通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陈×炎的儿媳,但是她并未参与经营,公司实际上是由高国平控制。2003年8月,高国平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美籍华人曾×乐。 另一股便是投资入股美资美通(珠海)机械有限公司。 不过,这两股钱最终流入高国平的私人腰包。2003年,她命人将有关虚开发票及转款到北京盛×商贸中心的书面财务记录及电脑记录统统销毁。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销毁账目,是认定高国平具有贪污罪故意的分水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