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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家园以“非常营销”敛财源(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8:00 经济参考报
  一边是兴隆家园物业公司对业主缴纳物业费的“软硬兼施”,另一边是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顽强抵抗”。种种情况表明,对立双方的矛盾近来不仅没有解决的迹象,还在不断扩大。
兴隆家园以“非常营销”敛财源(图)
兴隆家园原来规划的绿化地,现已被改成了收费停车场

  物业费九五折优惠

  家住北京东四环兴隆家园小区的业主王先生近日早晨上班时,看到了物业公司贴出的一张通知:凡在2005年10月8日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将享受九五折优惠。看完通知,王先生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要知道,从2002年入住以来,王先生除了交纳了第一年的物业费之外,已
经连续两年没交过物业费了。

  “不是我不想交物业费啊,可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先生的电话突然响了,他习惯性地看了来电显示后,任凭电话铃声大作,却不予理睬。王先生告诉记者:“这是物业公司打来催交物业费的,有时一天会打来好几次。王先生坦言:“物业费一天不明晰,定价不合理,就一天不交物业费。”像他这样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大概占到小区六七成,“我们已经两次收到催交物业费的律师函了。”

  经记者多方联系,找到了兴隆家园的物业公司天翌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的李经理。遗憾的是,当李经理明白记者的来意时,居然以“正在吃饭”为名拒绝了采访,此后便一直忙于开会,无暇接受采访。截至发稿,记者还是未能与物业公司取得任何联系。

  祸起三年前

  其实导致这场不愉快的“种子”早在2002年10月第二批业主入住时就种下了。

  “当时,如果你不交物业费,就拿不到房子的钥匙。”回忆起当年遭遇的不公平待遇,业主李先生依旧愤愤不平。“2002年我们入住的时候,需要交纳1.92元/米的物业费,而同在一个小区的的37至41号六层板楼(一期工程)的物业费居然是0.5元/平方米,刨除电梯费,我们享受的物业服务几乎都是一样的。等到2003年底,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出具物业财务报告,搞明白物业费到底贵在哪里?而物业公司只是象征性地打印了一张白纸来敷衍我们。”说着,李先生拿出了2003年物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记者发现,报告除了标明了总费用,诸如人工花费、电梯费、绿化费等涉及物业具体项目的开支均只有一个费用总额,剩余项目开支都归纳为其他费用,一并算齐,落款处连物业公司的公章都没有。“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有人拒交物业费了。”

  一位曾在天翌物业公司工作、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透露,1.9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确实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存在重复收费的现象,按照物业公司内部的明晰表1.92元/平方米,已经包括了保安费、保洁费等4项费用。而物业公司另收了业主126元/年的保安费、保洁费等4项费用;二是收费不合理:比如每栋楼只有一个水泵,而物业却收取了多台水泵的维修保养费用;再比如电梯的维修基金,政府有明文规定是不该收取的,但物业也把这笔开支记在了业主头上。

  2003年9月,天翌物业公司没有来由的,突然将物业费主动降至1.62元/平方米,上述人士指出,尽管不清楚降价原因,但电梯、水泵的维修费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业主们在久困于物业费得不到明晰的情况下,于2003年8月开始了自我维权的反击战,将天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但诉讼的过程并不顺利,业主们陷入了遥遥无期的等待中。

  更令人诧异的是,2004年10月,随着第三批业主的进驻,物业费1.92元/平方米再度卷土重来。新业主们再次经历了“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的窘境。有人向物业公司抗议,物业给出的回答是:多收了就多收了,一概不退。

  今年7月,北京市市政府的物业价格听证会在业主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果然到8月时,苦等了两年的业主们终于盼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业主胜诉,物业费下调至1.25元/平方米。然而就在业主们认为尘埃落定的时候,天翌物业又提出上诉,二审至今没有开庭。

  拒交背后的“非常营销”

  出乎意料的是,物业公司除了派工作人员催交物业费外,并没有继续“步步紧逼”。难道天翌物业内心理亏,良心发现了吗?

  事实并非如此。业主们逐渐发现,现居住的小区与先前买房时的规划不太一样了。李先生指着购房时的《小区规划图》对记者说:“购房规划上并没有地上停车场,而今规划上的羽毛球场却变成了停车场。原本规划上的绿化率是47%,而今原先规划是绿地的地方也被改成了收费停车场,甚至包括11、17号楼和15、16号楼之间的空地也变成了停车场,第四期完工后,我们的小区已经是停车场的天下了。”

  业主黄小姐对天翌物业公司经营停车场和其它项目的收入算了一笔账:“小区车位有两种,分为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如果全部按照固定车位150元/月计算,小区里至少有1000个车位,月收入就有15万元。这还是保守估算,我每天都看见停车场的管理员用装电视的大箱子装非固定车位的停车小票,一天就能装满好几箱”。“除此之外,大厅和电梯的广告牌收入也是物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黄小姐细心地数过:“像这样的广告牌在小区里一共有101块,按照800元/部电梯/年的广告费计算,一年的广告收入至少有8万元。停车费加上广告收入,物业公司一年的净利润起码在200万元以上。”有物业公司内部人士称,物业公司的现有账面收入800万元,还有已被挪用的汽车泊位费140万元。

  小区业主们参看了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去年10月开始生效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也规定:在建筑物上设置合法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签订协议。

  然而此前,业主们却从未被告知过哪怕是一星半点的相关情况。于是有业主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美其名曰:我们的物业费收不上来,所以堤内损失堤外补。

  黄小姐又算了一笔账:“按照每户住房平均100平方米,交纳1.6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来算,小区现有业主3000多户,需要交纳的物业费总额约为580万元,需交纳的物业费与物业公司来自停车场、广告收入的纯利润相比绰绰有余。即便允许作为经营单位的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也不能大肆利用属于我们业主的财产进行商业行为,物业公司严重侵占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管的选择权在业主

  尽管整件事情显得像一场闹剧,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去买一生最重要的财产,为的不就是“幸福安居”吗?而在与物业公司周旋的过程中,最受伤的还是业主。

  人大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蔡若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并不是说物业费越低,物业公司就越好。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比例实际上应看作三七开,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只占三成,而室外环境占到了七成,并且它是不断增值的。比如,一部价值百万的电梯,它的使用寿命大概是15年,如果物业保养得当,电梯多运营一年,就为业主平均省下了300元钱,如果在使用寿命期限内,电梯坏掉了,更换新电梯的费用自然要摊在每位业主的头上,得不偿失。所以找到价格合理、物业收费明晰的物业公司最为重要。”

  在与天翌物业的僵持期,很多业主都想到了最坏的办法——“炒掉”物业。但小区还没有最后完工,天翌物业与开发商是“父与子”的关系,如果炒掉物业,开发商那边……对此,业主们心存疑虑。

  中伦金通的王飞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就兴隆小区业主上诉物业公司一案,业主作为原告在调查取证上往往很困难,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往往也要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找到最终的利益平衡点,因此采取诉讼方式要花费较长时间,效果也未必理想。现在最实际的办法就是,尽管小区没有最后完工,但如果全小区的业主能够团结起来,在现有入住业主的数量达到规划入住业主数量的50%以上,即可自行组织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费定价合理的物业公司,找到自己满意的管家。”(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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