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医药分家目前南京尚无具体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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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3: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南京究竟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医药分家?记者昨天也采访了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人士。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京市卫生部门对于雨花台区的做法目前保持低调的态度。该局的相关人员表示,对于雨花台区的做法,他们只是知道这件事情,并不了解他们具体是如何操作的,所以不方便发表自己的看法。至于会不会在三家医院推行医药分家,他也不是很清楚。
另外,南京市卫生局的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医药分家”就是由医药公司将医院药房的人员、设备等全部接收,每年交给医院固定的管理费用,药房是亏是赚与医院和医生都毫无关系。因为是药品批发公司直接进行药品零售,减少了医院、医生以及医药代表等中间环节,所以药价肯定会比现在低。同时“医药分家”还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杜绝医生开大处方拿药品回扣的情况,因为用什么药、利润是多少,与医生个人利益毫无关系。就医院而言,毕竟销售药品的收入能占到医院总收入的六成,但从长远看,医疗水平上去了,不愁患者不来,效益自然会增加。医药分家虽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在试行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现实的问题。但这是必然趋势,只是时间问题。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就确定了实行医药分业原则,将医院的门诊药房与医院脱离。患者可以选医生,处方药可以外配。雨花区的做法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如果真的长期效果很好,他个人觉得是值得推广的。 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医院药房被医药企业托管是国内许多地区进行“医药分家”改革的一种过渡模式,有利于实现托管双方的“双赢”,以前这在南京还是个空白。托管可以认为是医药分家的过渡模式,医院会在这一过程中摸索、寻找新的盈利点,一旦医院不再对药房存在依赖,医药分家的时机就成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