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确定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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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14 天津日报 | |||||||||
张新民王灵萍陈克营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通讯员王灵萍陈克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及建设银行为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办事时限。同时公布监督电话27838172,接受社会监督。
住房公积金登记及调整业务办理时限 1、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业务:职工在300人以下的总时限为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均当日完成;职工在300至1000人(不含1000人)的总时限为2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各1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在1000至2000人(不含2000人)的总时限为4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各2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在2000人及以上的总时限为6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各3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账户设立后,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储蓄卡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变更登记业务:总时限为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当日完成。 3、注销登记业务:总时限为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当日完成。 4、月缴存额调整登记业务:总时限为6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4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 5、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办理缴存基数上限备案业务,分中心、管理部应于受理单位申请当时完成审批业务。 按月缴存及转移业务办理时限 1、按月缴存业务:市内六区、东丽区、北辰区总时限为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并收妥款项1个工作日完成。其他区县总时限为3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并收妥款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2、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总办事时限为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应在业务受理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应于当日完成。 单位账户分立及合并业务办理时限 1、账户分立业务:单位办理分立后新单位缴存登记后办理集体转移业务。其中各项业务分别按照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及转移业务时限办理。 2、账户合并业务:单位办理合并单位缴存登记后办理集体转移业务,转移完毕,注销原单位账户。其中各项业务分别按照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转移业务及注销登记业务时限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限 职工提供提取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总时限为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并支付当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