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5:00,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2005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如下:
2005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
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对辖区内“十一”黄金周的接待的旅游
人数和收入进行了调查统计。经统计汇总,结果如下:
(一)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旅游者1.11亿人次,比2004年“十一”黄金周增长10.5%;实现旅游收入463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16.6%;旅游者人均花费支出415元。
(二)“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全国接待的1.11亿人次旅游者中,过夜旅游者(仅限于住在宾馆饭店和旅馆招待所)为2858万人次,比2004年同期增长7.6%;一日游游客为8284万人次,比2004年同期增长11.5%。在所实现的463亿元旅游收入中,民航客运收入24.5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32.4%;铁路客运收入12.3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7.9%;39个重点旅游城市实现旅游收入210亿元;其他旅游城市和景区实现旅游收入216亿元。
(三)纳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的北京、天津、承德、秦皇岛、沈阳、大连、长春、吉林、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黄山、厦门、南昌、瑞金、青岛、洛阳、武汉、长沙、张家界、韶山、广州、深圳、桂林、海口、三亚、重庆、成都、广安、贵阳、遵义、昆明、西安、延安、银川等39个重点旅游城市,“十一”黄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4632万人次,其中过夜旅游者(口径同上)为1129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3503万人次,比2004年同期均有增长。
(四)纳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的116个旅游景区(点),“十一”黄金周期间共接待1443.35万人次,门票收入5.18亿元。
(五)“十一”黄金周期间,39个重点旅游城市监测的186家商业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46.86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17.3%;监测的173家餐饮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3.35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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