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美国维持对我国苹果汁征收最高51.74%反倾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 10:59 东方早报

  “苹果汁这个案子是我们最有把握赢得‘日落复审’的反倾销案,但全行业权衡再三后还是放弃了这次‘翻身’的机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志彪有点遗憾地告诉记者。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的公告,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冷冻浓缩苹果汁征收0%~51.74%的反倾销税。这意味着中国苹果汁行业仍无法摘去“倾销”的帽子,部分企业在
对美出口时需缴纳反倾销税。

  而追溯1999年开始的美对华苹果汁反倾销案,不啻为中国企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大获全胜的一场经典之战。中国应诉企业集体抗辩美国商务部裁决不公并胜诉,在中国反倾销史上是首例。

  美国

苹果汁协会于1999年向美
商务部
提出对我苹果汁
反倾销
调查的申请。次年,美商务部终裁我应诉企业税率为0%~27.57%,其中一家零税率;应诉企业平均税率为14.88%;其余未应诉企业税率为51.74%。

  鉴于裁决有失公正,我应诉企业集体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最终,美商务部去年2月签署反倾销修正令,我10家应诉企业中有6家获零税率,4家获3.83%平均税率,未应诉企业为51.74%。

  在反倾销措施决定执行5年期满时,美国会就是否终止反倾销措施进行“日落复审”。张志彪坦言,中国苹果汁行业打赢“日落复审”、摘去“倾销”帽子的可能性很大,但最终大多企业还是放弃了“摘帽”的机会,“企业更多是担心一旦打赢了官司,没有了反倾销税,行业可能会重蹈过去竞相压价、无序竞争的覆辙,由此再惹来美方的‘反倾销’大棒。”

  据美国苹果联合会的统计,1999~2004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苹果汁从2400万美元增至1.55亿美元。

  作者:早报记者 俞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