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种药品降价40% 发改委卫生部三举措直指医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 09:0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李明三 见习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9月2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宣布,从10月10日起,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 从今年3月即开始酝酿的新一轮药品降价,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协商、调整,至此终于
尽管降价幅度高达40%,为历次药品降价中降幅最大的一次,但人们更关注的还是随降价决定一同出台的三项配套措施——严格限制医院的药品加成率在15%以内;暂停降价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 “和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出台一系列确保降价落实到位的配套措施,这在我们的工作中还是第一次。”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郭剑英说。 “价格是表象,体制才是根本。我们认为,三项措施具有积极意义,即不再单纯地用药品降价的办法来解决医疗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说。他认为,与历次药品降价相比,这是一个明显的突破,可以推动医院改革,确保老百姓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三项配套措施触及深层问题 今年5月,朱长浩参加了针对发改委药品降价方案的讨论。当时拟定的降幅平均高达60%以上,最高降幅达到93%。考虑到医药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24个行业协会集体上书国务院,希望将降幅调整到一个合理范围。 “发改委为此又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并找医药企业一对一对话,最终将降价幅度由60%调整为40%。这表明医药企业和工商协会的意见得到了重视,我们对此是赞同的。”朱长浩说。 不过,尽管发改委在这一轮药品降价中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朱长浩认为还是有缺憾。这就是单独定价、原研制药品的降幅与国产药品的降幅明显不在一个层面上,前者的降幅在4%至25%之间,而后者是20%至63%,平均达到50%。他说:“这样做扩大了价格差距,增加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对民族医药工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药品问题的前提是医院问题。如果不动医院,药品问题不可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决。”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说。他认为,药价虚高,与药品市场的“代买方市场”特性有关。他是替患者买药,更多地给病人服用而不是自己。医院药房销售占药品销售的绝大部分,因此具有对药品购买的强势地位,是最大的买家。但出于各种动机,开“大处方”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中,仍是医生虽不尽高尚但具理性的选择。道德风险纠缠与医院经营管理和医师的职业操守,是全部医疗问题的症结所在。 医院自行开发的新药定价过高,也是药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内部人士透露,肿瘤医院给癌症病人放疗,为了提高对反射线的敏感度,就必须打针,这个针剂是医院自己开发的,每针3700元,一打就是10针左右。 所有改革,不涉及医院体系,不可能成为全面的带根本性的改革。 现在,发改委和卫生部联手,出台三项配套措施,将矛头直接指向医院。“这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政府对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的态度很明确,同时对改革‘就药价抓药价’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开始进行反思。”赵杰充分肯定了这轮药品降价的积极意义。 医药分营仍不成熟 配套措施出台以后,记者与北京的几家大医院取得联系,但他们都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和文件。“如果上级部门制定了相关规定,我们一定会严格执行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得到通知。”北京同仁医院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说。 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刘克林认为,药品降价是好事,对医院的影响并不大。尽管他也没有得到正式通知,但看到三项措施的报道后,他说:“对我们比较有益,因为我们医院并不靠‘以药养医’。” “以药养医”的政策在中国已实行多年。是在国家财政无力承担公益性卫生事业的情况下,通过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管制,允许药品加价15%来补贴医院经营。但很多医院趁机创收,药品加成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15%,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 “2004年,医院的药品加成率,平均高达42%。”朱长浩说,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明地里是医院收入的增加,暗地里是国家利益的流失。 “严格限定医院的药品加价在15%以内,这一措施本身表明药品降价并不影响以药养医政策的继续执行,也就是承认其合法性和长期性。”赵杰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目前在公益事业上的财政窘境。 “有人主张医药分业,搞药品零加价,我觉得在目前情况下还不适宜,但医院必须规定药品加价率。”朱长浩说:“即使加价20%,老百姓也能得到20%以外的好处。否则,不透明不公开的加价,最后买单的还是老百姓。” 监管者归位意义深远 但是,与药品加成中的混乱相比,更严重的问题还在招标环节。目前医院用药的进货渠道,以政府采购为主,少量还没有纳入采购目录的新药,由医院自己选择,直接从厂家采购。政府定价确定的是最终零售价,而药品招标解决的是医院的进价问题。 “既然有了政府定价,就不应再招标采购了。”朱长浩说。此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一再呼吁停止招标采购,因为不但引起药品价格的混乱,招标过程本身还存在行贿等腐败问题。 “招标体制本来没有问题,但是形同虚设。”赵杰说,招标是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手段,理论上可以压低药品利润。但是药品一旦上了招标采购的目录,因为无利可图,厂家往往就不生产了,转而生产采购目录以外的替代药品。 刘克林证实了赵的说法。“我们采购的药就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某药企业以最低价竞了标,但供货时就说没有这个药。这种事情各个医院都遇到过。”他说,企业中标以后,却不生产,医院最后还得去采购高价药。 “暂停降价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目的是将既有的格局维持一段时间,防止替代药品取代降价药品。”郭剑英说。药品招标一般是一年一轮,那么这次暂停招标将维持到什么时候呢?郭没有明确给出答复,但他暗示绝不会是短短的几个月。 “这次公开叫停药品招标,很可能意味着终止。”赵杰判断,至少表明有关部门已认定了招标制度一定程度上的不可行,正试图采取更务实的办法来改变目前的格局。 那么,这种更务实的办法又是什么呢?赵杰认为,监管者在医疗体制中的归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积极因素。“第三条配套措施要求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这说明发改委和卫生部在监管缺位的认识上达成了一致,一个监管者的职能开始显现出来。”他说,这是前一阵医改大讨论的结果。 除了来自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朱长浩更偏爱于突出患者本人对医院的监管作用。他建议在上述三项配套措施之外,着手制定单病种的用药指南,包括确定治病的阶梯用药方案,公之于众,使患者明明白白地作出选择,最大限度地避免滥开大处方和高价药的违规行为。 建立一个竞争—监管体系,明确双方的关系,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赵杰将医疗监管体系的建立,提到与医疗保障制度、财政投入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认为这是中国医疗体制转型进程是否成熟的一大标志。 而这,也正是本轮药品降价最值得期待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