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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药品降价 降价涉及40亿元10月10日起执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李琴 北京报道】 从今年3月份就开始酝酿的药品降价方案终于出台。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此方案将于10月10日起执行。

  为使药价不再“空降”,发改委在降价方案出台的同时,还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一
是将医院销售22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15%以内;二是暂停22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三是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采取这些措施将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同时减轻生产企业负担,确保降价药品正常生产和供应。

  此次

药品降价方案的出台可谓一波三折。一些专家和消费者此前指出,单纯的药品降价治标不治本,对发改委多次降低
药价
却不能减轻人民的用药负担提出质疑。针对此次酝酿半年出台的药品降价方案,有专家认为,因为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此次药品降价可能会更有实效,而不是像以往一样让消费者“感觉不到”。

  “许多药品仍然有降价空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药品前期研制开发成本很高,一旦投入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后实际制造成本较低。因此,一种药品上市之初,价格必然相对较高,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及市场竞争加剧,实际成本和成交价格是呈快速下降趋势的。

  另据记者了解,发改委目前正在筹备

药品定价中心,主要组成人员包括药学专家、经济学家、临床专家等,主要职能是对我国药品价格进行充分核定,针对药品的具体价格给出一个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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