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九月二十七日电 (张云)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将通过对相关法律的修定,对地方非法违法采挖煤矿,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者处以重罚。
近期,由于煤炭市场看好,为追求高额利润,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大肆盗窃国家矿山资源,进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多起重特大事故。
有关人士指出:山西非法煤矿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后,《矿山安全法》执法主体发生变化,执法效果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迄今为止,现行法律法规尚无对非法矿山死亡事故的处罚明确规定。政府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地方非法违法采矿者不失一大“强硬”手段。
据了解,《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交山西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此《修正案草案》对非法违法矿山发生死亡事故的处罚做出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开采活动者,须依法取缔。造成死亡事故者,从重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这部《修正案草案》除加大对非法矿山的处罚力度外,同时对矿山监管部门也加大监督的力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如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予以“放行”,或发现其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取缔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其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山西地方一些非法矿主进行违法生产,曾造成多起重特大事故。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十人以上煤矿特大事故七起,共计死亡达二百人,全部发生在非法小煤矿。
二000年至今,山西省非法煤矿发生特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到煤矿特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为数众多的非法违法煤矿,严重影响着煤炭行业的生产秩序,已成影响山西煤矿安全生产一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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