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沉重破产难 中保水泥厂无人问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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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15:05 《时代信报》 | |||||||||
信报记者 廖青兰 报道 本该在9月21日举行的、整体参考价为1374万元的重庆中保水泥厂拍卖因无人竞标而流标。 中保水泥厂破产清算组的冯科长告诉记者,半月之后中保还将再举行一次拍卖会。至
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跟以往破产清算的企业拍卖附带众多优惠不同,此次中保水泥厂的拍卖没任何优惠可言。 据冯科长介绍,此次拍卖的标的拍卖成交价款为清算净收收入,产权证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关系由现状过户到买受人时,买卖双方需交纳的过户税费及其他可能本需卖方支付的税费等各种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除此之外,根据拍卖公告显示,此次重庆中保水泥厂所拍卖的厂区土地使用权面积达6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3678平方米,其中771平方米为违章建筑。而厂区土地上的其余房产也属违章建筑。 曾向中保水泥厂咨询拍卖事宜的私人老板陈功告诉记者,中保水泥厂位于沙区山洞村,属于歌乐山景观带范围内,土地的使用面积近93亩,按起拍价算,一亩价格不足15万,虽然地方较为偏远,但仍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可惜该地块上违章建筑太多,仅是产权转让办理就得花费不少功夫和金钱,而且连过户双方的税费都要由受买人一手包办,实在让人吃不消,加上职工安置方面可能出现的危机,因此他最后选择放弃。 水泥厂自主拍卖 在采访中,记者对在拍卖网站上看到的有关中保水泥厂的拍卖公告感到非常奇怪:公告发布人不是拍卖公司而是中保水泥厂,公告正文中也没有提及拍卖公司的名称;公告中还告之,如有竞买人已缴纳保证金,那么竞买人凭有效证件于9月20日中午12时前到重庆中保水泥厂破产清算组办公室办理竞买登记,并签署竞买协议。而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是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应与拍卖公司签署竞买协议,如此有违常规,不免令人生疑。 记者拨通了公告中惟一的一个不是中保水泥厂破产清算组的电话,接电话的余先生不愿意透露所在拍卖公司的身份,只是告诉记者,负责此次拍卖的中保水泥厂,余先生自己只是在中保水泥厂的拍卖过程中做协助工作而已。 对此,中保水泥厂冯科长给出的解释是,根据相关规定,拍卖会可以不由拍卖公司主持,全权由水泥厂自行负责。拍卖公司只是帮助水泥厂顺利进行拍卖的工作。 拍卖所得不够安置 重庆中保水泥厂前身为山城水泥厂,1997年被重庆中保集团兼并,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兼并一年多时间后停产。2004年9月由沙区法院裁定其破产。 由山城水泥厂变身而来的中保水泥厂负担十分沉重。就算此次土地拍卖成功,拍卖所得仍不够职工的安置费用。 据介绍,中保水泥厂是因2004年全市开展“蓝天行动”宣传周活动时被强行关闭的。记者在相关部门采访后得知,关闭不合格的小企业后,政府会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经考核后作出是否补贴或支持的决定。冯科长告诉记者,在此前,沙区政府已经对其补贴了几十万作破产工作的运作资金。他同时表示,因拍卖土地不能满足职工安置的需要,沙区政府表示会尽力帮助水泥厂顺利的将破产工作进行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