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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浓缩苹果汁被征五年反倾销税后再被征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9: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胡笑红 实习生 余洋) 被征收五年反倾销税的中国非冷冻浓缩苹果汁仍难逃重负。记者昨天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冷冻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

  据公告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如果撤销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冷冻浓缩苹果汁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对美国国内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和苹果种植产业的
实质性损害继续发生。

  目前,美国是继中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苹果生产国。2000年4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冷冻浓缩苹果汁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所有中国公司征收0~51.74%的反倾销税,为期五年。该反倾销措施今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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