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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将治乱采矿 采矿权不再谁出让谁收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11:48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昨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表示,国土资源部即将出台遏制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一系列治本措施,将无风险和低风险矿产资源一律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同时改变谁出让收益归谁的状况,防止侵权出让。

  汪民说,围绕建立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即将出台一系列治本措施。在进一步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方面,将重点加强中央政府的审批管理,提高
中央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能源矿产、大宗支柱性矿产和保护性特定矿种的管理。

  在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方面,将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对于无风险和低风险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对于高风险的,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采用登记审批的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在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管理方面,将实施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制度。在现有19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基础上,进一步划定一批国家规划矿区。根据地质条件和资源赋存状况,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按照社会需要,有计划地采用市场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确定勘查开采主体。

  另外,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规范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面的收益分配,改变谁出让收益归谁的状况,防止越权出让、侵权出让和化整为零、规避上级机关管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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