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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重出江湖断点再续杭州地产商资金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3:07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李霄峰发自上海

  在财务公司的安排下,开发了京杭大运河畔某知名楼盘的一家杭州房产公司,寻找到了资金。在办妥银行委托放贷的相关手续后,该房产商获得了8000万元的资金。委托贷款的银行收取了0.5%的手续费,财务公司则获取了20万元的佣金,房产商得到了年息10%的贷款。这家开发商的负责人表示:“只要能拿到救命钱,利息上浮一点又有谁会在意?”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获悉,沉寂了两年的委托贷款已经成了杭州房地产企业进行资金拆借的主要渠道。

  在持续七个月的冻结作用下,长三角地区的

房地产
开发商
预期的资金回笼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资金链吃紧已经成了业界公开的秘密。沉寂两年的委托贷款也借机改头换面,重出江湖。

  虽然企业之间直接借款是允许的,但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却是目前相关法规所禁止的,所产生的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的工作人员解释:“由于企业间或企业与个人间通过银行进行一对一的委托贷款是合法的,因此今年房地产企业资金拆借大都走了委托贷款的路子。”

  按照《贷款通则》的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委托人等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参与过委托贷款的杭州城建投资公司张经理介绍:“资金的短期拆借在

房地产业界是比较常见的。为了降低资金拆借的风险系数,放贷企业一般都会要求借款的开发商去走委托贷款的正规程序。”

  张经理介绍,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周期通常比较短,一般在3个月到1年之间,利率是比较高的,出现15%的年利率也是常有的事。但是数字太惊人的利率是不能出现在委托贷款合同上的,因为委托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的上下限。

  15%的年利率又如何在委托贷款中实现呢?一般的做法是把拆借双方谈妥的利率和合同利率的利息差额通过折现的方式直接支付,也就是说上家预先扣除一部分利息,再把钱借给下家。

  2002年7月,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推出了委托贷款业务,但这一业务很快陷入沉寂。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不能提供担保,银行只做见证,不担风险,一旦贷款收不回来,坏账风险将由委托贷款人“自己扛”,因此委托贷款人“惜贷”也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资金紧张的房产开发商就不同了。开发商可以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未办理产权的房屋等抵押物。浙江的房地产开发商很多都拥有自己的实业公司,也帮助了委托贷款能够迅速成交。

  在委托贷款过程中,撮合拆借双方的银行或财务公司一般能获得0.5%至1%的手续费。此外,如果借款企业想把钱借出去,就必须先把钱存入银行,如果在三个月内资金没有被委托,业务就会自然取消。但这期间,银行的存款余额却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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