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邵芳卿发自福建
昨日,来自福建省检验检疫局的消息称,福建省(不含厦门)今年1~8月输东盟国家货物共计20075批,货值达4.97亿美元,而其中申办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只有834份,金额为1045万美元,仅占总量的4.15%。
而事实背景是,与我国达成区域经济协作协议主要有《曼谷协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以及《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作为我国出口产品顺利享受区域性关税协议下各成员国关税减让的待遇的凭证,起着通行证的作用,为出口企业提供了无限的商机。
“即使已经申请签证的企业大多数也是仅仅满足客户要求,与相关贸易商分享关税减让的目标很难实现。”该局专家刘文敏称。
开通受理申报窗口“绿色通道”,一周内实现证书发放,落实“6+1”工作日和24小时预约服务,对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做到“随到随签”,召开企业座谈会和行业知识讲座,甚至主动“上门找企业”,对重点企业着重开展了“点对点”上门走访……作为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证机构,福建省检验检疫局把帮促企业充分利用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作为落实该省“大通关”建设、帮扶企业扩大出口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比企业还急,用尽了能想到的所有举措”。
结果稍稍令人欣慰。目前该局“辖区企业申请新增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据统计,2005年1至8月,累计签证1273份、2828.6万美元,同比增61.14%和5.97%。
但一些案例开始浮现。记者从刘文敏处了解到,福建建腾贸易有限公司前不久有一批玩具出口至印度,需要申请一般原产地证。签证人员在审核中发现玩具出口属于《曼谷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项下关税减让范围,即帮助企业改领了《曼谷协议》至印度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截至8月底,今年以来该公司累计申请签发《曼谷协议》证书11份、金额23万美元,可减免进口国关税约3万美元。
为此,福建省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应不断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学习和研究现有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掌握产品关税减让清单,努力以产品关税减让清单为导向,适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积极扩大关税减让清单内产品出口,并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作为产品进入双边或区域经济协议国家市场的通行证,抢占有利时机,增大产品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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