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市政公用事业全面放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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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1:5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赵民望兰州报道】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中,甘肃省政府明确提出:争取3年内实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行业实行期限不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制度;各级政府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意见》规定,甘肃省将全面开放市政公用事业市场,鼓励国外资本和国内各类社会
据悉,甘肃省将对现有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组 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原承担的市场管理和监督等行政职能相应划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大中型城市市政公用企业组建市政公用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 政府还做出承诺,不干预企业经营。《意见》要求,建立适应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要求的政府监管和服务机制,各级政府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主要是为市场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代替企业招商引资,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投入。在改制过渡期内,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改制单位原有财政补贴数额按上一年基数维持3年,逐年递减。(16E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