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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明年6月实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8:23 天津日报

  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奶不得标“鲜”字 主打巴氏奶乳品企业获调整时间张立平

  本报讯(记者张立平)记者从有关部门最新获悉,备受争议的“禁鲜令”在即将实施时突然“刹车”———目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暂缓到明年6月1日执行,这意味着“禁鲜令”也得以暂缓实行。

  据了解,200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有关规定:加工食品不得标称“鲜”,乳制品也在其列。这意味着目前市面上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标上“鲜”字,多年来消费者心目中的“鲜牛奶”将消失。此次国家标准委发出的通知称,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库存旧包装未完全消化用完,为减少浪费,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禁鲜令”,在地方质检部门的检查中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业内人士分析,“禁鲜令”的推迟,为以巴氏奶为卖点的本地企业赢得了时间,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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