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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航联手强化警用航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14:20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惊险大片中上映的螺旋桨轰鸣的直升机、警察空中行动等,将在现实中指日可待。”9月12日,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

  当天上午,公安部首期警用航空机务人员培训在中国民航学院开班。除新疆外,全国拥有警用航空的公安部门包括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郑州等地的机务人员将在中国民航学院进行为期15天的理论和实践培训。由于是首期,参加培训人员主要是相关负责人和业务
骨干。

  本次培训旨在通过公安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学院的强强合作,使警用直升机的机队维修人员掌握直升机基本理论、直升机的构造和系统的部件特点,以及活塞发动机、喷气发动机原理和实际拆装基本技能,为提高警航机务人员的总体素质和进行机型改装打下坚实基础。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副局长陶军生告诉记者,我国警用航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武汉公安1993年首家引进了直升机,国家于2003年正式确定了警用航空器的属性,随后成立了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警用直升机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目前正朝着正规、有序、稳步的方向迈进。

  据介绍,警航队伍当前在人员培训、建章立制、管理模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人才队伍,现在许多都是部队转业的飞行人员,需要从飞战斗机、轰炸机等改为直升机,而且现有的警用直升机机型不统一,种类繁多。这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增强培训力度,提高警航队伍整体素质。本次培训是公安部自建部以来的第一次,公安部将在中国民用航空学院设立警航培训基地,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机制。

  警航机务人员培训是警航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务人员维护飞机水平的高低,对保证飞行安全至关重要。据了解,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全国警航的创始人,也是警用航空的骨干力量。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表示,要通过此次培训,使空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探索出一条警航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除承担此次培训外,还承担了公安部的相关科研课题。目前承担的公安部立项项目“中国警用直升机机队建制研究”即将结题,研究成果得到了公安部领导及专家的高度肯定。(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学院党委宣传部)

  作者:朱瑞新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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