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回收不卖座由几大难造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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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18: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裕妩)国美、苏宁两个家电连锁商从8月13日起开始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而这也是国内经销商第一次大规模对废旧家电实施集中回收。然而,半个月时间过去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个举措既没有受到消费者的追捧,也没有得到生产商的支持,回收回来的废旧家电更是少之又少。记者连日来进行多方采访,对废旧家电的回收难问题进行了多方面调查。
一难:集中回收难 据了解,目前国美和苏宁都以两种方式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一种是直接回收,另一种则是产品折价以旧换新。记者昨天在某卖场看到,“回收废旧家电”和“以旧换新”已经被作为服务内容之一列在了该卖场的服务誓言中,但在记者观察的一个小时之内,根本没有消费者前往服务柜台咨询此事。 国美广宣部经理周志坚随后向记者证实,自从实施回收废旧家电活动以来,每日的回收量并不大,而苏宁方面透露的信息也显示,平均每天能够回收来的诸如空调、冰箱等大家电只不过3至5件。 而有统计显示,在广州,仅电视机而言,使用超过8年的都多达150万台,相对而言,每天3至5件的回收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社会上流动的废品收购大军仍然是废旧家电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 二难:回收处理难 对于没有任何处理能力的经销商来说,又将如何处理回收回来的废旧家电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国家目前并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生产商必须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中承担何种责任,所以,实际上,经销商回收废旧家电的举措也没有得到产品生产商的支持。某彩电制造商华南区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坦言:“我们从来没有回收过废旧家电,经销商回收回来的废旧家电由其自己处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中国厂商只是在被动应付废旧家电的回收。国美某负责人坦言:“我们现在处于企业高速发展的阶段,的确暂时还没有太多的时间来推广这件事情。” 而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则直言,由于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家用电器制造商和销售商对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在废旧的时候进行回收,所以中国家电企业以及在中国的外国家电企业都没有建立回收制度。 回收渠道不规范、不畅通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在欧盟,已经开始实施的《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明确规定,所有欧盟公民在购买新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时,都有义务妥善处理废旧产品,国家有关部门也要增设此类废旧产品回收站。我国尚待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