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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表出世在即 寿险价格酝酿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12:16 中国经营报

  作者:万云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不久前,在大连的一次保险业研讨会上,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陈文辉主任证实,由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友邦六家公司参与修订的我国新寿险生命表即将推出。“根据新的生命表数据信息,保险产品中以死亡为标的的产品定价会比过去高一些;以生存保障为标的的保险产品定价稍低些——因为人们的生命普遍比以前延长了。”陈表示

  显然,新生命表公布后,寿险产品价格调整势在必行。比如终生寿险相比现在价格会下降,而养老保险和年金类产品价格会比目前上涨。

  寿险价格有涨有落

  生命表又称为死亡表或寿命表,是用于描述某人口群体在0~100岁死亡规律的概率分布表,是寿险费率计算的重要基础。生命表、利率、保险公司费用率一道,是构成寿险产品费率(价格)的三大因素。

  据悉,此次中国保监会主持的寿险生命表修订是现行生命表诞生以来的最大幅度调整。我国第一张寿险业生命表1995年7月问世,当时主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了基本数据采集和表格编制工作。“当时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的积累;而且使用的主要是1990年到1993年的数据。从当时到现在,国内人均寿命已经有所提高,死亡率下降,因此保监会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对生命表进行修改。”陈文辉介绍说。

  “根据新的数据信息,保险产品中对以死亡为标的的产品定价会贵一些;对以生存保障为标的的保险产品,定价会稍低。”陈表示——这意味着,新的生命表公布并执行到产品定价中后,保险公司保障型产品——比如终生寿险相比现在价格会下降,而

养老保险和年金类产品价格会比目前上涨。

  对此,中美大都会首席

精算师鲍虹剑女士表示:“不是说新生命表一公布,保险产品就会涨价或降价。国内现在对寿险产品的保证利率还在实行上限监管,最高不能高于2.5%。但保险费率改革趋势是费率市场化。将来利率放开以后,各公司不仅要参考生命表、利率,还要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对保险产品定价。比如,尽管新生命表表明人们的生命周期延长了,但保险公司对一些产品可以涨价也可以不涨价——如果公司经营得好,有信心保证产品赢利。”

  产品创新获得空间

  我国地域广泛,各地经济环境和地理环境都有很大区别,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人的寿命明显不一样,农村和城市也有很大区别。“保监会一直提倡保险产品创新,但没有基础数据是不行的。现在,我们能从新的生命表中看出,沿海和内地、农村和城市不同数据的汇总。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能会看到,同样是沿海城市,北方人会比南方人的生命更长一些。保险公司就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分地区、分人群创新开发不同的产品。”陈文辉表示。

  “这会使得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价格拉开距离,不像现在那么雷同。”中国人寿产品开发处一位人士说。

  另外,新的生命表对我国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有一定意义。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生命表时,很可能会参照来自保险行业的生命表制定社保缴费标准。对此,也有专家表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保险行业的寿险生命表不代表国民生命表,数据不会完全一样。特别是我国保险普及率并不高,来自寿险业的数据更不能等同整个社会的平均生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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