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租车可开征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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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15: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高诒茜) 今年以来,受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的影响,广东省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出台政策明确,各地可向乘客开征燃油附加费。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就开征事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同时,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表示,广州有关燃油附加费、燃油补贴在内的一揽子方案已上报市政府。而据此前广州出租车协会透露的信息显示,燃油附加费可能为每乘次1元。
记者:燃油附加费由谁收取?向谁收取? 马壮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由出租车经营者收取,收取对象是乘客,收费收入直接归出租车经营者。 记者: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政策如何执行? 马壮昌:是否需要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决定。确需开征的地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就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方式、标准和具体执行时间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记者: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长期收取? 马壮昌: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各地将会及时停止收取。 记者: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有多大? 马壮昌:据测算,今年我省成品油五次调价使广州出租车每车每月燃油成本增加739元,一辆出租车月净收益由4036元降至3297元,以一辆车两个司机计算,人均月减收370元。为此,省物价局已采取了一系列价格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