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厅医改小组称荷泽市立医院改革欠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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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1:5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马晓华 发自菏泽 昨日,是菏泽市立医院收回国有的第3天,山东省卫生厅医疗体制改革小组副组长、山东医务工会委主任张在同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次改革的过程并不规范,将来还要继续改革、继续完善。
张在同于7日晚上到菏泽,就直接去了市立医院,当时已经是23点。8日上午,他又相继去了二院、中医院和三院,对这些医院的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 张在同告诉记者,当时菏泽市医院改革时,山东省卫生厅并不知晓,等到基本事实已经出现的时候,菏泽市政府才补打了报告上去,因为他们看到有很多地方没有程序,会引起质疑,为了堵住漏洞,所以才补程序。 “在医院改革的程序上,当地政府应该向卫生部门打报告。”张在同强调。 张在同表示,关于国有医院的改革,应该由国资委或国资局写报告,而作为卫生行业的主管部门,应该报给上一级,特别是大医院的改革。他对记者表示,改革有弊端,不改革也有弊端。但改革之后,管理不是很到位,不仅没有加强管理,反而减弱了职工的士气,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了一系列问题。 对于如何评价市立医院重新收归国有的问题,张在同认为,归为国有,不能完全归结为改制程序的不规范,那只是其中一个原因。道勤不能履行协议,能力丧失掉了,没有钱打过来,当地政府审时度势,收回医院也是有道理的,职工也很希望政府这样做。至于将来,还得继续改革,只不过要更完善,要在保证菏泽地区860万人口基本医疗的前提下进行,不要一改就是彻底化,方法简单,导致群众不同意,职工也不满意。对于公有医院的比例,要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就市立医院收归国有,引发连锁反应,中医院的职工们也希望政府能收回医院的问题,张在同指出,当地政府已经将市立医院收回来了,目前不要给当地政府太大压力。但他同时认为收回中医院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张在同强调,自己的职责是保护职工权益,职工的诉求只要是合理的都支持,而且坚决支持。这次市立医院改革风波,要接受教训,总结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