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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2005-9-722:41:20 【实习记者李一斐记者边峰西安报道】购房时由售楼人员口头告知价格,没有明确定价标示的现象将在西安改变。日前西安公布了《西安市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暂行规定》,规定今后西安市的商品房销(预)售将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

  《规定》明确指出,商品房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房价格以及楼层、朝向、功能调节等差价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制定的基本依据为开发建设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
况。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房一价。

  一房一价是指分割零售的成套住宅和独立使用的非住宅某一时期的销售价格(不含代收代缴费用)。即整幢楼房的平均价格,加楼层、朝向、功能调节等差价之和。

  以前购房者买房时,售楼人员不是口头告知,就是拿出一本售楼部的公用价格表查询。该《规定》的实施将改变这一现象。《规定》明确指出今后西安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将实行明码标价制。

  西安市物价部门监制了《西安市非住宅商品房屋明码标价牌》和《西安市商品住宅房屋明码标价签》,该标价牌将被设置在开发经营企业的房屋销售场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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