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家污水处理厂不治污 环保总局将挂牌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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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9:38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记者9月5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在环保总局专项检查的535家污水处理厂中,有100余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能起到治污作用。 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介绍,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及广东、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情况较好,但其他地区形势十分严
环保总局挂牌督办污水处理厂名单 1、安徽省亳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2、河南省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 3、湖北省十堰市神定河处理厂 4、云南省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 6、安徽省铜陵市新民污水处理厂 7、江西省井岗山刘家坪污水处理厂 8、山西省临汾污水处理厂 9、陕西省渭南市污水处理厂 10、宁夏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11、宁夏固原市污水处理厂 12、辽宁省鞍山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 13、云南省瑞丽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14、陕西省城固县城东化工小区污水处理厂 对于本次挂牌督办的污水处理厂存在的主要问题,陆新元说,首先,未能有效发挥国债投资的效益。他解释说,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一般比例都在30%左右。在这14家污水处理厂中就有12家使用了国债资金,总额达到5.73亿元,但由于这些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致使国债资金投放效益根本无法体现。 其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运行。在这14家污水处理厂中,有10家污水处理厂不能运行,4家处理量极低。其中,安徽亳州市污水处理厂建成两年多后一直处于停运状态;江西井冈山市污水处理厂建成三年,至今不能运行;湖北省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时开时停;陕西省城固县城东化工小区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偷排偷放。 再次,污染物排放超标。目前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未安装脱氮除磷设施,氨氮(总氮)、总磷普遍超标排放。有的污水处理厂由于设计问题或疏于管理,pH、COD、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等仍有超标现象。其中,云南昆明第六污水处理厂出水悬浮物、粪大肠菌群超标;河南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不到设计能力的1/4,出水污染物浓度时常超标。 陆新元告诉记者,地方政府对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力是当前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介绍,全国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67%都没有按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还没有实行社会化运行,污水处理厂大都是当地政府所属部门的事业单位,环保部门对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依法征收排污费工作阻力极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环保总局将实行挂牌督办,分类指导。由各级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对管网不配套的,由各地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限期解决;对未按要求征收污水处理费或挤占、挪用运行经费的,必须纠正;对不能按期落实整改措施、挪用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资金、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 与此同时,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脱氮除磷工艺改造的管理,尽快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泥的监管,污泥不符合农用、卫生填埋环保要求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置办法管理;对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加快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保证与环保部门联网。 陆新元还透露,环保总局将联合审计署对部分污水处理厂进行环境审计,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投入、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记者 李佳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