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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食品进货须验证10项不合格食品退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8:56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会文实习生孙晓煜)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本市制定并正式启用《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两项食品安全制度。按照规定,今后全市超市和菜市场等食品经营企业,对14种重点食品要进货验证,发现10项不合格食品必须停售退市,以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此次列入索证索票范围的14种重点食品包括:儿童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类制品、食用油、禽、水产品、调味品、奶制品、速冻食品、蔬菜、水果、茶叶、酒、饮料等。

  10项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是: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假冒他人的注册

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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