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报,公布今年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其中,夏津伟尔登化工有限公司被责令关停,莱芜绿叶化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平原照东方纸业有限公司等被责令自8月31日起停止其草浆生产线,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被通报批评。
检查情况显示,当前企业严重超标排污情况仍然存在。在执法检查的142家工业企业中
,有48家超标排污,占33.8%;新建项目违规建设情况比较突出;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转,在检查的4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4家外排废水超标,2家因管网不配套不能正常运转,1家污水直接外排;部分重点河流断面污染仍然严重。(芦燕娟)
本报讯山东省淄博市为加快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日前配套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在燃煤电厂脱硫、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猪龙河等流域水污染源治理和居民小区中水回用4方面对企业的治污予以鼓励。
根据这项政策,对在规定时限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水泥企业,淄博市财政以每条10万吨水泥生产线补助100万元的标准落实鼓励措施;位于城市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内的其它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市财政按照搬迁项目固定资产的10%给予补助;对安装石灰石自动添加脱硫系统的电厂,每套装置补助10万元;对企业完成脱硫任务后再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按先征后返的原则,3年内分批全部返还企业。
淄博市还规定,对于完成治理任务后已领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如今后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除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外,市财政和环保部门还将按照补助资金额的两倍追回资金。
(郝际钰 杜玉玮 刘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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