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14类食品生产由省级质监局审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8:50 天津日报

  刘颖质宣

  本报讯(记者刘颖通讯员质宣)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了由省级质监局实施审批发证的14类食品,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由省级质监局负责发证的食品种类。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的第一批下放由省级质监局实施审批发证的14类食品为:小麦粉、
大米、食用植物油、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其制品。

  据市质监局介绍,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