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加工贸易暂停炼油企业盈利将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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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3:21 第一财经日报 | |||||||||
原油内销加工费高于出口加工费近一倍 本报记者 王佑 发自上海 国家发改委再限原油加工出口后,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国内最大原油加工贸易企业镇海炼化(1128.HK)董事长秘书室处了解到,这一举措对公司业绩提升有益,因为一
镇海炼化内部一人士告诉记者,原油出口贸易转内销的规定在国内成品油加工领域尚属首次。成品油来料加工的操作方式是,先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定指标,分配旗下各炼油公司,后者按具体合约的签署收取加工费。进口原油、出口成品油业务主要由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执行,大部分进出口权掌握在中化集团、中联化及中联油手中。国家叫停成品油出口后,受影响最大的正是这几家企业。 记者发现,镇海炼化今年将完成144万吨成品油来料加工指标。目前,我国成品油来料加工的主要出口地区为东南亚,包括缅甸、泰国、越南及印尼、新加坡。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到6月份,我国出口成品油共计759万吨,涉及金额31.5亿美元。相比去年同期,数量和金额都分别高出48.6%和96.9%。 上海石化(600688.SH)董秘张先生表示,目前已经签约的成品油出口合同肯定要履约,“国家会给一定时间(回旋)”。据悉,上海石化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量为20多万吨,相比之下,该公司加工原油总量为478.08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25万吨,增长了5.52%。 上半年巨亏的锦州石化(000763.SZ)对发改委的此次通知并不在意,该公司董事长秘书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我们去年来料加工就几万吨。”原油进出口企业——珠海振戎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郑小姐则称,因为与中石化和中石油签的是10年协议,公司每年都会有固定加工量,所以此次发改委的通知不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