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保险业债券投资新规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5:19 中国产经新闻

  “保监会颁布《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以有效地引导保险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扩大债券投资,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日前对CIEN记者表示。

  8月2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增加新的投资品种,放宽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债券的资金比例,并允许
保险资金投资短期融资券。《办法》同时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建立债券投资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

  放宽投资比例

  作为综合性文件,《办法》对现行的保险债券投资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按照发行主体将保险资金可投资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以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其他债券四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了不同类别债券的具体投资比例,还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

  《办法》表明,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限制由本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0%提高到3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份额限制也有所提高。同时,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短期融资券,但短期融资券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一向谨慎的保监会,此次大方地放开债券投资比例和品种,对此,保监会负责人表示:“这是基于宏观层面的顺势而为,对于债市的发展非常重要。”

  《办法》规定,企业债的投资比例由目前不得超过当月末总资产的20%提高到30%,而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可自主确定投资比例,投资比例与发行人的信用评级挂钩。

  “这体现了监管和管理思路的变化,由以前的限制性规定变为保险公司的自律变化。”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这样既控制了风险,又使投资具有了一定的弹性。”

  新华人寿投资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保险资金来源、投资战略和资产配置的侧重点不同,各保险公司对债券投资的比例需求也不尽相同,以前的“一刀切”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带来一定困扰。“采取自主确定投资比例,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组合时会更有弹性,对保险投资的指导性也更强。”

  《办法》对现行保险债券投资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除了重新划分债券类别外,短期融资券和商业银行金融债券也被纳入投资范围。对于资产证券化和远期交易,上述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也已在考虑之列,将根据央行具体要求作另行规定。

  北京一家大型保险公司投资人士认为,在保险公司的债券投资组合中,一般来说国债占比最高、金融债其次、企业债再次。但国债的长期品种较少,多为中短期产品,“而企业债大部分是偏长期,能够满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而企业债比例提高和债券品种增加,“保险机构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长短期产品组合,可以更灵活地规避利率风险。”该投资人士表示。 

  建第三方独立托管

   放开不意味着对风险放任自流。《办法》规定,将在债券投资领域也引入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以防止债券资产挪用风险。“如果实行债券托管制度后,保险机构将成为最大的托管方。”保监会负责人说。

  《办法》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通过制度层面控制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信用风险,体现了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变化。一是明确规定债券发行人及其所发行债券的资质条件,突出了债券的担保和信用评级,从源头上防范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二是实行债券投资比例差异控制,投资国家信用债券可自主确定投资比例,投资有担保、评级高债券的比例高于资质条件差的债券,充分体现了扶优限劣的原则;三是建立债券投资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通过发挥托管人的独立监督作用,防止出现债券资产挪用风险;四是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风险评估系统,对信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并根据信用状况变化调整投资比例;五是强调保险机构投资债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将限制或暂停债券投资资格,依法给予处罚。

  此外,《办法》还首次在债券投资管理中引入信用评级制度,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信用风险评估系统,把信用评级和投资比例直接挂钩。“作为投资主体,交易对手风险的核心问题是信用风险。”上述保监会负责人说。把发行人的资质水平和信用评级纳入风险防范的范围,“可以从源头上防范信用风险。”据了解,保监会将参照国际和国内标准,将专门制定信用评级有关管理办法。

  保险机构一直是债券投资的主力军,从今年3月份开始,债券的投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到了6月份,保险机构已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债券机构投资者。“这不仅是数据上的变化,更是投资结构的变化,会对保险资金投资带来更积极的影响。”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