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近日全球发生多宗航空事故后,突然激发多个欧洲国家对航空安全的关注。法国和比利时日前率先公布航空公司「黑名单」,不准有关公司的航机入境。香港民航处发言人表示,暂时无意效法上述国家,设立同类「黑名单」,但会密切留意各国或地区航空监管单位的动向。
民航处一名高级官员向大公报记者称,知悉早在数年前,美国、法国和英国等国家已
分别设立了一份航空公司「黑名单」,只是一直未有公开。
他认为,这些国家禁止某些航空公司飞入其领空,并不是单纯以该公司的维修效能、安全纪录等技术性角度考虑,政治、外交层面也是一大重要因素。他又说,香港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因此不适合设立类似的「黑名单」。
他强调,依据民航处的做法,只要该航空公司符合既定的安全标准,处方便不会否决其经营航线的权利。他解释称,通常民航处在收到外籍航空公司欲执行香港航线前,会要求对方提供航空器在注册地的所有文件、批文和保险单据等﹔到该飞机正式飞到香港时,民航处会派员抽查视察,如果对航机安全有怀疑,会要求进一步检验,当发现有任何问题,必要先解决才能在香港起飞离开。
他说,过往绝少有航空公司航机因不符合民航处的安全标准,而被拒绝营办香港航线,而一些被拒绝的个案主要是未能达到噪音标准。他表示,本港是根据《规划标准及准则》,采用飞机噪音预测(NEF)二十五等量线为准则,简单地说,是所有飞机进入和离开香港时,受影响的地区噪音不准高于六十五分贝。
该官员又表示,是否批准经营航线,主要针对飞机而非航空公司。他举例称,于1995年时,曾有航空监管机构验出空巴A330型飞机的减速器出现问题,民航处即时对该款飞机进行检验,最后下令所有该款飞机即时停飞,受影响的航空公司包括国泰和港龙航空在内。(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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