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月饼一律收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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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1:20 东亚经贸新闻 | |||||||||
本报讯(东亚记者 齐永男)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了解到,8月25日至9月20日长春市工商局将对流通领域中秋月饼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月饼过度包装、标价不明、搭售商品和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包装销售等将被重点整治。 月饼将按售价分类规范
长春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德祥介绍说,最近通过对长春市节前月饼市场的调查发现,售价超过500元的月饼依然屡见不鲜。 为此,张德祥副局长要求,工商部门在对流通领域中秋月饼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过程中,首先要对月饼市场进行一次分类摸底,将月饼按售价分为100元以下、100-500元、500-1000元和1000元以上四类,然后对各个类别的月饼进行分类规范。 销售天价月饼将受处罚 据长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李军介绍,工商部门将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月饼与洋酒、茶叶、餐具等共同销售的行为进行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与月饼共同销售的茶叶、洋酒等商品的价格,明显高于月饼的售价,那么该食品标签上所标注的内容就应是茶叶和洋酒。 “发现天价月饼,工商部门将进行收缴,并对经销商进行处罚。”李军说。 将对上市月饼进行质量抽检 为了保证长春市民能在中秋佳节期间吃上放心月饼,长春市工商局将在9月5日前后,对长春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月饼进行一次抽检,同时将根据12315质量申诉平台和各方面群众举报的统计结果,对质量不合格和投诉率较高的月饼进行公示,为市民选择放心月饼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