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节能住宅须从六方面加以激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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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9:19 经济参考报 | |||||||||
业内专家认为,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须研究和制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产业政策,利用多种调控措施,区别资源的利用程度,做到“有放有收、有行有止、有扬有抑、有奖有罚”。并提议采取以下六种调控措施: 一是利用法律、行政手段直接调控。法律和行政措施政策性倾向明确、调控直接力度大,关键是要健全法规体系、依法行政。业内人士建议,颁布《建筑节能条例》,在建筑领
二是发挥税费调节作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情况区别税(费)率,以鼓励节约,遏制过度占用资源和奢侈性消费;对节约资源的可优惠减(免)收,反之应加收;对超过标准过多占用、浪费资源的,可实行累进收税(费)。 三是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发展基金。国家公共财政应对基础性研究和实用技术的开发储备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是提供优惠信贷支持。对符合产业化政策和采用节约资源技术措施的项目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消费者购置“节能省地型”和经过性能认定的优良住宅,尝试在贷款资格、利率、还款期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五是引入保险机制。将保险引人住宅的品质性能保证制度,确保上市的节能住宅产品的质量。 六是建立认定制度和标识系统。住宅性能认定标准应为国家标准,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实施,住宅部品、材料、设备也应进行品质认证并建立目录。经过认证的产品和部品材料应明示统一的标识,据此享受优惠政策,并为市场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 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宋春华指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住宅产业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节能省地的理念、节约资源的目标最终还是靠住宅产业现代化来实现的。因此,住宅产业要统筹规划、完善目标、明确重点、加快创新,集中力量破解住宅产业现代化中的难题。 作者:徐寿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