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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艇干扰飞行安全被扣留 民航总局呼吁严守有关法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9:09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8月26日上午,两艘遥控广告飞艇在南京市上空擅自飞行,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被有关部门扣留。

  据了解,这已是本月内发生的第二起类似不安全事件。16日下午,杭州市曾发生了一艘飞艇失控升空事件,连续两天对杭州、上海、宁波的航班造成严重影响。

  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近年来,由于商业广告飞艇、气球等违法升空而引发的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事件日渐增多,今年以来,这类不安全事件已发生了39起,其中5起使民航航班被迫改航、在空中等待。为此,民航总局呼吁有关部门和个人遵守国家法律有关规定。

  根据民航总局颁布的《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第91.1317条规定:未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违反上述规则的,将被处以三万以下的罚款。(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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