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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批准控烟公约 政府作为烟草专营者地位尴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常菁叶 加发自北京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生效后,政府如果不尽快改变角色,将很可能因为既是生产者也是执法者的尴尬,无法充分行使第三方的监督作用。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于2003年5月21日经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
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公约》;同时声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约》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这标志着《公约》在国内生效。专家指出,这对我国烟草业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全面的烟草行业改革也将随即展开。

  《公约》是在世卫组织主持下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公约》生效后,缔约国将必须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资深烟草行业研究专家张俊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全国人大已经批准了《公约》,但对中国烟草行业对烟草业的影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公约》促政府角色转变加速

  烟草经济专家周阳敏博士表示,烟草作为中国一个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生效后,政府如果不尽快改变角色,将很可能因为既是生产者也是执法者的尴尬,无法充分行使第三方的监督作用。

  周阳敏认为,政府的角色转变,必须靠烟草企业的改革来完成。中国烟草的民营化改革是中国烟草改革的唯一路径选择。只有国内烟草企业彻底走入市场,政企彻底分开,政府才会真正成为第三方监督者。

  这也就是诸多业内人士呼吁政府打破现行的各级烟草公司和烟草专卖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建立和完善真正的烟草行业非官方组织,逐步取代目前烟草专卖机构的部分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使烟草企业之间充分开展市场竞争。

  控烟组织处境堪忧

  据了解,2002年度中国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上,有35家烟草加工企业上榜,烟草加工业成为纳税百强中的“第一大税源”。对于控烟,中国面临着生命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

  “原来卫生部有相应机构执行控烟职责,但缺乏完整的组织体系。这次全国人大批准《公约》之后,《公约》的合法性在国内得到保证,将会对中国的控烟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这仅仅是控烟工作的第一步,如果后续相关的人、财、力不能及时跟上,下一步的具体工作就很难展开。”周阳敏说。

  据周阳敏介绍,虽然中国在省(区)、市、县三级都有相应的控烟组织,但它们并没有纳入卫生部的正式编制。目前中国控烟组织面临的尴尬境遇是,开展工作的经费得不到保障,经常是借钱度日,甚至有时候要靠烟草企业的赞助过活。

  周阳敏认为,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彻底解决控烟组织的“财政危机”,控烟组织开展的活动是否会“变味”和它们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都应该被质疑。

  张俊英表示,卫生部已经牵头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了全国控烟办公室,对全国的烟草危害控制情况进行监控和指导。如何将政府和民间的控烟力量更为有效地结合起来,应是今后中国控烟工作需要研究的重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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