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 韩乐悟) 国家旅游局决定从2005年9月起,用为期一年的时间在全国旅游行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以期规范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并初步建立起旅游诚信体系。
在这一年中,对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将得到强化。一是将依法处理若干批违规出境游组团社,有效遏制不法分子通过旅游渠道组织违法活动。二是进一步治理“
零负团费”及相关问题,其中包括要求旅行社建立旅游包价报价体系管理体制,对所有产品建立价目表,实行旅游合同价格“透明制”;向社会和游客公开包价旅游的各种自费项目并将其写入合同的“行程安排表”中,保证自费项目合法,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鼓励举报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或发布广告的旅行社;联合工商部门以不正当竞争立案处理等。
其间,国家旅游局还将依托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导游员记分制两个管理体系,对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财务账目、经营业绩及全国导游员情况进行清理,着手建立全国旅行社、导游员诚信档案。同时将研究建立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和旅行社市场退出两项机制。在出境游方面,将试点推行《出境游服务质量标准》。
国家旅游局日前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527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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