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羊绒企业欲打造羊绒欧佩克 避免恶性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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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3: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不久前,鄂尔多斯集团等国内二十家羊绒企业共同发起创建了国内羊绒业第一个实业联合体——联合羊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岳富荣 陈栋 李杉林 世界90%以上的优质山羊绒产于我国,但产地和加工优势却被恶性竞争所抵消。
羊绒素有“软黄金”之称,是稀有资源性产品。我国原绒年产量近1.2万吨,世界90%以上的优质山羊绒产于我国。“凭借资源优势,羊绒理应成为我国的优势产业,使业内企业和农牧民获得良好经济效益。但事与愿违,我国羊绒出口价格却长期处于大起大落之中。”鄂尔多斯集团董事长王林祥告诉记者。 我国羊绒市场曾先后在1988年、1994年和2000年出现三次价格大战,原绒价格最低时每公斤80—90元,跌破成本价;最高时每公斤400—500元,超出成本价4—5倍。王林祥认为,羊绒产业的主要问题在于重复建设严重,无序竞争,从羊绒市场形态方面看,供需时紧时松,购销忽冷忽热,绒价时高时低。 变幻不定的价格经常发出错误市场信号。绒价上涨,农牧民养羊积极性高涨,羊绒产量大增,供大于求导致羊绒价跌,农牧民叫苦不迭。从企业角度看,羊绒出口企业之间多头出口、竞相压价、无序竞争等不规范行为,使国内羊绒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处于受制于人的被动地位。 参与筹划成立联合销售公司的一位人士称,国内羊绒产地和加工优势已被恶性竞争所抵消。这次,类似于“欧佩克”的联合销售公司应运而生,正是要谋求以联合取代内耗。 据介绍,联合羊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25亿元,主要经营36毫米以上的白色无毛绒,以外销为主,内销为辅,由公司统一制定收购价和收购数量,并与股东企业签订收购合同。 联合销售公司通过统一对外销售,避免了出口压价无序竞争。对此,也有人持不同观点。 王林祥告诉记者:“联合销售公司统一制定羊绒原料收购保护价格,可以更好地保护农牧民利益,减少他们在市场中承担的风险。保护价的制定会充分考虑牧民的成本和利润空间。” 这20家公司的联合,涵盖了世界优质羊绒原料和制成品60%的经销权。通过统一对外销售,避免出口压价无序竞争,使利润留在国内而不流失于国外市场。为对股东企业具备足够的约束力,各股东企业向公司交纳一定的违规保证金,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将对违规股东扣除抵押金。 据透露,联合销售公司预定无毛绒年交易总量约3500—4000吨,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开始与外商签单。从当前的运行效果看,外商一次性订单数量增大,羊绒价格平稳上升。 鄂尔多斯一位人员表示,成立联合销售公司的本意不是独霸和垄断,而是要通过联合建立一个有序、规范、稳定的羊绒市场,为中国羊绒产业形成合力走向世界创造条件,使羊绒行业团结起来形成合力。 但也有人对此持不同观点。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教授认为,中国羊绒业的现状与当初欧佩克成立条件并不相同。联合销售公司只可能维护收购价格和对外销售,并不是通过整体联合或组建企业集团,这种行为容易被攻击而引发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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