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个人拥有一座港口,这在以前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在山东将变成现实。
昨日,本报记者从山东省港航局了解到,山东的小型港口企业将允许向民资转让。
山东省港航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沿海港口发展的意见》,“小型港口企业可实施民营化改制,国有资本可部分或全部退出,将腾出的国有资本投入重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山东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基础设施,港口装卸、仓储等经营性设施将向民间资本全面放开。
山东省将沿海港口发展的重点确定为打造青岛、日照、烟台三个亿吨级大港。为此需要对全省港口进行资源整合,“抓大放小”。
上述人士说,所谓的小型港口是指年吞吐量在100万吨上下的港口。山东现在大约有二三十座这样规模的港口,吞吐量占到山东沿海港口总吞吐量的5%左右。
记者了解到,2004年山东省沿海港口共完成吞吐量3.05亿吨,居全国第4位。
山东交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山东省政协常委许云飞告诉本报记者,根据研究成果,山东沿海可以规划建设70座左右的小型港口。
山东省港航局人士说,现在尚未有小型港口转让的具体办法,但《关于加快沿海港口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可以向民资转让是表明了一种政策趋向。政策放开之后,港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洽谈、资产评估,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改制或者转让。
记者了解到,现在山东的小型港口投资主体还是国家,而小型港口经营情况也是参差不齐。山东省港航局人士介绍说,有的小型港口机制和经营方式比较灵活,效益就好一些。对大部分的小型港口来说,受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效益一般。
许云飞介绍说,许多小型港口的吞吐能力和实际吞吐量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吃不饱”的现象比较普遍。港口投资规模大,动辄就是几个亿,并且收益期较长,民资进入港口产业还需要慎重论证。
事实上,山东的小型港口已经开始了对外转让。香港中海物流在收购了莱州港54.5%的股份之后,于6月28日开始对莱州港进行扩建,到2010年,莱州港年吞吐设计能力将达到3000万吨。而记者从山东省港航局了解到,现在有一家小型港口正在与民资公司洽谈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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