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早产”标准含糊是祸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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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9:26 经济参考报 | |||||||||||
今年夏天,一些知名乳制品企业在其产品上“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事件频频曝光。一个月前,天津质监部门又查获了900箱三鹿酸牛奶涉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然而,记者近日从天津市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得知,鉴于三鹿集团出具了关于标注生产日期的相关合法文件,最终的处理结果只是责令其“加强产品出厂管理”。 与之前曝出的伊利、光明牛奶涉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事件一样,“三鹿事件”嘎然而
三鹿集团:一份文件轻松迈过“早产奶”事件 7月5日,天津市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仓库内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这些酸牛奶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05年7月6日,而发货凭证上确定这批酸牛奶是在7月4日发出的。 三鹿集团随即派人进行了调查。随后,三鹿集团将问题归结为公司内部管理,并认为是人们对乳制品标注生产日期不了解,才造成了“早产奶”的说法。 帮助三鹿轻松地迈过“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事件的是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一份文件(食标[2003]42号),该文件对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乳制品如何确定生产日期予以了明确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释义,“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罐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 天津市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一位负责人说:“这份文件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基层单位只能照章办事。” 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王金华说,这份文件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它是根据乳制品行业的特殊规律制订的。他说:“根据国标GB2746酸牛乳质量标准中对酸牛乳规定的13项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产品下线后要检验这些指标需要2至3天的时间,所以如果产品在7月4日下线,标注7月6日为生产日期是把检验时间计算在内了,不能视为提前标注生产日期。” 王金华说,事实上,提前标注生产日期在几年前就出现了争论,只是当时这个争论仅限于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而广大消费者由于不知情,基本没有参与进来。 消费者:一头雾水 疑虑甚多 然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对乳制品的生产日期的标注依然存有多种疑虑。 疑虑一:生产日期到底是产品下线日期还是出厂日期? 记者采访得知,大部分消费者所理解的生产日期就是产品的灌装日期,即产品从流水线下来的日期。而乳制品企业所标注的生产日期是产品成为最终成品的日期,如牛奶刚封袋未经发酵和检验的是半成品,而不是最终产品。 疑虑二:乳制品的检验日期到底要多久?下线后到底要多久才出厂上市? 根据企业的解释,酸牛奶经过灌装、封口、发酵、成品检验后才是最终产品,然后按照酸奶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标注生产日期。那么,产品从罐装下线到出厂销售,到底要多长时间呢?一些消费者问:“酸奶封口后经过发酵、成品检验等环节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是不是企业想提前多长时间标注,就随便说一个检验时间段?” 疑虑三:能否将生产日期和出厂日期分别标示? 有消费者担心,如果按照企业的说法,生产日期就是出厂日期,那么产品的保质期该从哪一天算起呢?究竟是从生产下线时算起,还是从几天检测后出厂算起?酸奶在常温下的保质期通常是14天左右,会不会有企业在产品已经下线5、6天了,才出厂上市呢? 专家:急需完善相关法规 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知名乳制品企业先后遭遇“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国整个乳制品的声誉受损,一些消费者开始对整个乳制品行业不信任,当前亟需完善乳制品行业相关法规。 王金华说,目前的《食品卫生法》卫生的概念外延太大,业内人士大多希望能制订较为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检测机构、检测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权责分工、危机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 另外,乳制品行业行规多、而法规少。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的规定,是由行业协会制定的,这严格来说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奶业惯例条例。如奶制品从灌装到出厂之间的发酵、检验时间到底要多长,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 王金华说,按照行规,一般产品下线后要检验这些指标需要2至3天。知名大企业为了产品的质量和声誉,大多会按照行规行事;而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在生产日期上“捣乱”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作者::张泽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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