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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十措施力托小企业贷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1:24 第一财经日报

  一家监管机构,一家国内龙头银行、一家外资银行,正在形成一个默契,即小企业融资更应被看作个人银行业务。他们也正力推小企业融资从“指导”转入“实战”。

  在工商银行昨日公布促进小企业贷款的十条措施中,即有“对按月还款的小企业贷款可比照个人按揭贷款进行管理”的规定。而渣打银行此前向银监会提出过的小企业融资的建议中,建议将中小企业融资划归个人银行部门。渣打银行个人银行中国区总裁胡美霞昨日在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指导意见就突出了对企业老板个人能力的判断。银监会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必要时应把借款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家庭合并为一个社会经济单位进行信用分析,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

  胡美霞表示,之所以把中小企业服务归到个人业务中,是因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与他们的老板息息相关,所以更像是个人银行业务。

  其实,渣打将中小企业融资划归个人银行部门,还有一层原因想为其企业主提供理财顾问服务。而作为小企业融资试点的工行上海分行,也已准备以小企业融资为突破口,带动财务顾问等整体业务发展。

  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阎庆民明确表示,银行不仅要给小企业贷款,还要派财务顾问,提升企业主的财务能力才能解决信用瓶颈问题。

  工行行长姜建清在8月11日该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座谈会上提出,工行将完善小企业贷款与其他金融产品的联动机制,为小企业提供现金管理、选择融资组合、债务重组等理财服务,降低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财务效益。而且贷款发放后通过工行电子化信贷管理系统自动监测每月还款和销售归行情况,到期不能还款或销售归行情况发生异常变动时,将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为适应小企业户数不断增多趋势,工行对金额较小的微型企业贷款逐步实行标准化操作,提高操作效率;对按月还款的小企业贷款可比照个人按揭贷款进行管理,不再向法人客户一样进行贷后间隔期检查。

  担保问题是小企业融资信用瓶颈的要点,此次工行在保证抵(质)押物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将开办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物权质押,积极探索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缓解小企业担保难问题。对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或服务的小企业,推广保理业务;对资金需求频且少的小企业,推广最高额抵押生产经营循环贷款。渣打银行也允许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作为担保品。

  在分析小企业生产经营和现金回流情况的基础上,工行对小企业贷款实行按期限管理。根据实际贷款期限,将小企业贷款划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再按借款用途划分为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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