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局:安全生产不达标将被清出建筑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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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8:5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 李秀瑜 实习生 吴亦可) 记者昨日获悉,市建设局已于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的队伍和人员及发生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事故的责任单位,将坚决清出深圳建筑市场。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据了解,为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市建设局要求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从8月12日起至9月底,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彻底清查和整治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各施工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暴雨台风的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和防汛防台风工作,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和部位,特别是深基坑、高支模、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市建设局指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清无”行动,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禁止承接工程和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企业三类人员达不到要求的,特别是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将素质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队伍和人员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市建设局强调,今后,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事故,要依法严惩。一是加大对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和对禁止承接工程的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对责任人员经济处罚和停止执业的处罚力度;三是对发生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权,坚决清出深圳建筑市场;四是对事故工程要进行认真的整改和复工检查,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不予复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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