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经济适用房应回归平民本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14:50 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余玲娟) 

  从1998年首批经济适用房在北京推出,至今已有7年历史。经济适用房推出初衷本是政府为民谋福利,以解决城市中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问题。但由于具体实施制度尚不完善及有效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偏差。随着有关经济适用房越来越多问题的暴露,社会上对其质疑声四起。更有激进人士提出,经济适用房应立即叫停。经济适用房真
的应从此淡出市场了吗?

  经济适用房本身无错

  巨田证券一位房地产行业研究员认为经济适用房应该大规模推出,该人士表示,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应体现经济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应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只售不租。

  该人士指出,“经济性”指经济适用房的售价应低于商品房,符合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则指其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建筑标准上更强调实用功能。此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由政府指导确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提价。

  国家建设部《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以中低收入家庭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实行房价、户型面积、销售对象三方面控制。但在实际施行中,低收入人群真的从政府的优惠政策中受益了吗?具体的户型大小与售价真的与条例规定一致吗?

  “由于对购房者资格审核不严格,一些经济适用房被钻了政策空子的富人所占有,而本有购买资格的许多低收入者却因无钱和房源紧缺无法买到。”联合证券刘湘林研究员指出。中低收入者“一房难求”与若干富者将经济适用房打造为“豪宅”再度高价租售以谋利形成鲜明对照。经济适用房缘何变了味?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个人收入状况基本以单位证明为依据,这样易于给一些“有路子”的富人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因为经济适用房利润低,一些开发商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通过扩大房屋面积以提高总售价,使得经济适用房在实际推出中,既不经济也不适用,完全超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水平。

  “补砖头”改为“补人头”

  刘湘林认为,尽管经济适用房出现一些垢病,但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做法。他表示,只要控制好户型面积,严格审核准入资格,将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经济适用房一定会施惠于民。

  一些业内人士亦持相同观点,认为经济适用房需要改革,但不宜取消,对其治理关键在于合理分配。相关专业人士认为,借鉴国外经验,可对国内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行以下两条原则:其一,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大城市每个区中的百分比,若该区达不到标准,就不允许建豪宅、写字楼等奢侈设施;其二,对经济适用房采取只许使用不能出售制度。一旦居民经济改善,需要迁出,则要将房子按一定价格退还政府或所在单位,使空出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再度以便宜的价格分配给其他低收入者,提高其使用效率。这些措施将会改善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市场供应与需求失衡的现象。

  不少专家建议,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可从现有的出让土地资源转为分享产权,对城市中的绝对低收入人群和中低收入家庭予以区别对待。对前者,可通过提供政府拥有全部产权的廉租房解决其居住问题;对后者,则可采取1:1或2:1的方式分享产权,一旦这些家庭有能力购买更高端的商品房,政府就可收回相应的房源或产权,将回收的房源重新纳入经济适用房保障体系。

  专业人士认为,以此为基点,今后政府可改变目前经济适用房“补砖头”的操作思路,改为“补人头”作法,即国家将现存的经济适用房市场与普通商品房市场合并,对符合购房资格的中低收入家庭进行直接补贴。这样做不但可以杜绝开发商的“寻租”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与权钱交易,而且可以大大减少政府的监督成本,由于政府只需将监督的对象放在购房者的资格认定上,监督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