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电价让高耗能企业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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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10:23 经济参考报 | |||||||||
记者 苏海萍 王金涛 本报重庆电 重庆市自去年底实行“差别电价”收费标准以来,已有7家高耗能企业因生产成本高而被迫停产。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重庆市对高耗能行业进行了淘汰分类,并对41家高耗能企业加收
重庆市“差别电价”政策规定: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对高耗能企业每千瓦时工业用电电费再加收0.05元。由于电费约占产品总成本的40%至50%,因此,“差别电价”使企业的成本也相应增加10%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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